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才有效的一些知识点,和哪些方面会用到劳动合同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劳动合同是否看最后的签字就有效
- 劳动合同中公司一方条约有违法的,但是劳动者已经签名盖章了的合同有效吗
- 劳动合同必须是统一的吗
-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一致吗
- 哪些方面会用到劳动合同
- 和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有影响么
- 签订劳动合同后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否看最后的签字就有效
不仅悬看尾签。合同内容有无违法条款也是重要条件之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是由当地社保部门统一印制的,大多数条款都是通用的。员工与企业的个性化条款及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入合同空白处或另纸附写。最后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只要有一方拒绝签字,合同就无法生效。
如果合同条款或附件有明显的违法内容,(如要求一周上六天班,每天都要加班,节假日无加班工资,等等),一旦写入合同,即便双方签字同意了,也是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中公司一方条约有违法的,但是劳动者已经签名盖章了的合同有效吗
可以签字,合同里违法的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合法条款效力如果单位离职时不按实际出勤日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必须是统一的吗
劳动合同没有统一的版本,法律只是规定了一些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必备条款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双方情况增加相应的约定条款。如果某些条款违法的话,不影响整个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一致吗
劳动合同双方不可以不一致的。员工入职公司一个月内,公司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以公平公正,合法合规,并且由双方达成共识一致意见后,方可签名确认这样的劳动合同才算是有效合法的。你劳动合同每一项条款必须经双方共同认可达成共识才可以的。
哪些方面会用到劳动合同
如下情况会用到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办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会用到。
2、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社保或者去劳动部门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会用到。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时可能会用到劳动合同。
4、有些地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小孩上学,学校也会要求小孩的父母提供劳动合同。
和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有影响么
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可以认定为有保证。在签订时注意如下事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后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劳动合同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关于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才有效,哪些方面会用到劳动合同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