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要求,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种类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除下列人员外,其他人均可作为证人:
1.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2.身心有缺陷或年幼,不具备相应辨别能力或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3.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雇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九条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证人在场。
女性搜身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搜查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