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公司不和员工续约要给补偿吗,以及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公司既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又无理由辞退员工又不赔偿,公司算违法吗
- 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 国企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 公司被收购,员工不想续约有什么赔偿
- 公司就要搬迁去外省了,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金吗
- 员工拒绝加班真的要赔偿公司损失么
公司既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又无理由辞退员工又不赔偿,公司算违法吗
对于这一问题,首先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就是,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的话,那么显然公司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当然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对于第一个问题,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赔偿,需要看具体情况。
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员工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第三次签订的时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只要员工主动提出签,员工就必须签,公司是不能有选择权的,如果公司不续签的话,是属于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如果员工不是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比如只签订了一次,这次该要签订第二次合同的时候,那么能否续签这个选择权,公司是有的,也就是说公司可以不员工续签,但是如果公司不续签的话,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对于公司是否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看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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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合同期满不续签有无经济补偿要看不续签的原因是什么?而且看你的问题是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6种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7种情况,(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6种情况:(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律师总结:如果你是试用期内,单位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依据40条41条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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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赔偿标准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0.5个月工资补偿,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补偿。
因此,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公司被收购,员工不想续约有什么赔偿
公司被收购,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收购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和报酬,员工仍然不肯续签的,则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收购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或报酬,员工不肯续签的,则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公司就要搬迁去外省了,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金吗
有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计算。合同期满,劳动者有权委求按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继签合同。因公司搬迁至外省,意味着不能按原合同条件续签,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
员工拒绝加班真的要赔偿公司损失么
当然不需要啊,员工拒绝加班为什么要赔偿公司损失?哪条法律规定的?这个问题应该是针对扬州事件有感而发,判决的不良影响已经造成。相反,劳动法规定,公司要求员工加班,需要与工会和员工协商,经员工同意后可以安排加班,且要支付相应的报酬或者安排调休。
首先回顾一下扬州事件王某和李某是扬州某公司劳动合同快到期的产品检验员,由于公司有一批产品要紧急交付,要求两人加班完成检验,而两人为迫使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拒绝加班检验,导致延误交付时间公司违约损失12万元。
该公司将两人告上法庭,员工被判赔18000元。法院给出的理由是:“遇到紧急任务要求加班,员工必须服从。”
法院判决合理吗?法官判决员工需赔偿公司18000元,理由是:公司遇到紧急任务需要加班,员工必须服从。
这里面有个前提,必须是紧急任务,只有遇到紧急任务需要加班时员工才无法拒绝。那么什么是紧急任务呢?
翻看劳动法,紧急任务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形下不能拒绝加班: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有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可知,确实存在员工不能拒绝加班的情况,但是都是遇到自然灾害等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而该两名检验员的检验工作并不在上述紧急任务范围中,那么判决成立的前提就不存在,自然结果也就是不合理的,员工无需赔偿公司。
扩展:劳动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以上解答了员工加班是否要赔偿公司的问题,再扩展一下,了解一下劳动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由上可知,当单位要求员工加班时,需要与员工协商,才可以安排加班,且要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员工拒绝加班还要赔偿公司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默默的说一声:虽然我的单位要求我加班时从来不与我协商,都是领导的一句话,但是也没有因为我拒绝加班而要赔偿公司啊。
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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