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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刑事案件如果不符合立案标准公安立案了,能否向检察院反应或申诉?
- 为什么刑事案件申诉,律师看不到卷宗
- 特别授权律师有什么风险
- 刑事案件申诉立案后,会改判吗
- 律师明知被告人有罪,但被告人坚持要求作无罪辩护,怎么办?
- 刑事案件没认罪,证据不足,为什么律师劝让认罪呢
刑事案件如果不符合立案标准公安立案了,能否向检察院反应或申诉?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结合我以往的经验搜一下我的看法。
刑事案件如果不符合立案标准,公安机关立案了,其实有很多种解决方法。我们简单说几种思路
第一、可以先委托律师和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详细说明该案件的具体情节,方式、手段、数额、立案标准等,来证明该行为不符合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最好能够约见办案人员当面进行说明,同时也应该提交书面材料。
第二、这需要当事人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在办案机关询问中一定要注意言辞,把客观事实和情况表述完整,说明自己的犯罪经过和事实影响大小等。让关机关能够准确判断出来自己的犯罪情节、数额,行为手段等各方面综合认定,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办案机关自动撤诉。
第三、如果是刑事案件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关机关立案,已经在看守所差不多在申请逮捕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就要抓紧时间办理。可以委托律师,在检察院那边提出法律意见书,请求不予批准逮捕。也存在可能检察院能够审查出来问题,建议办案机关撤诉。
第四、如果是该案件已经立案也被逮捕。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控告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书。等等还有其他方法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见谅,谢谢!
为什么刑事案件申诉,律师看不到卷宗
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另一类是所有案件材料,这两类是具有包含关系的,之所以这样分,是因为它们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享有不同的权利。
在侦查阶段。律师看不到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的只有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场所,律师要了解案情,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特别授权律师有什么风险
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扩展资料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刑事案件申诉立案后,会改判吗
刑事案件申诉须知:一、哪些人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二、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三、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四、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的处理方式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五、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表示案件进入复查阶段,经过复查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予以再审立案,进入再审程序。六、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是否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律师明知被告人有罪,但被告人坚持要求作无罪辩护,怎么办?
维护被告权益是侓师职责,但要说明作罪轻辮护有利。被告坚持无罪辯护应该:一,尊重被告但说明可能不被法庭釆纳的原因,写入委托协议不承担无罪辯护失败的责任。二,解除委托协义,不接这活儿。
刑事案件没认罪,证据不足,为什么律师劝让认罪呢
法律的初衷是什么?是让人认罪悔罪,即然都不认罪,何来悔罪?即然不悔罪,那么判了刑就能改造的好?恐怕只是越改越糟?法律是用来让人心服口服才算完美。那么只要你真心认罪,自己认识到错误的根源。那么才有可能改造的好。当然认罪从轻处罚也是一种人道主义的精神,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至于律师让其认罪,是不想国家把资源白白的浪费掉,也不想犯罪嫌疑人因为没有认罪,得不到从轻处罚。认罪了国家资源节省,犯罪分子从轻处罚,双赢,何乐而不为,顺水人情。不知观点赞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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