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行政诉讼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决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行政诉讼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决以及行政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答:有如下程序:
1、宣布法官到庭;
2、核对当事人身份;
3、宣布开庭;
4、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5、原告宣读起诉状;
6、被告答辩;
7、双方举证、质证;
8、双方互相辩论;
9、最后陈述意见;
10、法官宣布休庭(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原告或被告能否申请休庭
原告或被告可以申请休庭。
原告或被告在庭审中,因某种原因认为庭审不能再继续下去,可以向法庭陈述理由建议休庭。休庭不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无权决定是否休庭,只能向法庭提出休庭的建议,是否需要休庭由审理案件的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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