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是什么原因这个问题,公司既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又无理由辞退员工又不赔偿,公司算违法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被公司无故调岗、降职、降薪、逼迫辞职,自己辞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 工作满10年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 员工签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怎样补偿?
- 厂里工作十年是无期限合同,裁人怎么买断?
- 劳动合同已过期未续签,工资正常发放,这种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 到公司签了无固定限期合同,离职后能拿到失业金吗
- 公司既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又无理由辞退员工又不赔偿,公司算违法吗?
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被公司无故调岗、降职、降薪、逼迫辞职,自己辞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在辞职报告里写明因用人单位有过错被迫辞职,并且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有过错的,那么申请辞职,辞职以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而获得赔偿。这里一定要注意有2个条件,第一用人单位有过错(比如强令违章作业,比如恶意拖欠工资,比如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等),第二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没有这两个前提,如果辞职了(比如因个人原因辞职),完全没有必要启动劳动仲裁,因为你根本不能胜诉,还要浪费时间和精力,最终的结果是一分钱也不能获赔。01凡是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都不能获得赔偿。
虽然说在辞职报告中,近些年来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各种各样的辞职理由,比如说回去养猪,比如说公司不能收邮包,比如说公司找不到对象,比如说在公司挣不到钱,不管何种理由,只要是写到“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都是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并且有一个特别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那么劳动者将不能获得任何赔偿。
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每一项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才是一个成熟的职场人。
02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获得优先保护权。在用人单位眼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想让他主动辞职的话,那是要用尽各种“酷刑”的。一般来说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大部分都是老人。
在劳动合同法里明确规定,即使单位要裁员的,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也是受到优先保护的,不可以随意进行裁员。
然而用单位又不想使用这种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员工,那就会用尽各种酷刑。
1、精神打击法
比如出现了一些工作上的错误,不管是大错误还是小错误,就在大会小会上进行批评,不是批评一次就好了,是经常进行批评,老是旧话重提,让老员工很没有面子,以激怒老员工,让他主动辞职。
2、强加法
找出企业的规章制度,对照规章制度,尤其是严重违反企业用人单位的政策的相关情形,比如说有没有连续旷工,比如说有没有擅自离岗,比如说有没有在一定时间给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失,有了这些具体的条条框框以后,从今年往前追溯,只要找到了相关符合一条的,就采取开除措施。
3、引诱法
就像第2条一样,公司规章制度里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具体情形,而单位有故意通过设局的方式让这名员工上圈套,上了圈套以后就可以无情的开除。
上次有一个朋友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
单位有一条规定,在同客户陪酒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当行为导致不能形成签单的,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于是单位就设了一个局,让这名员工参与陪酒,跟大家说好了给他灌醉,并诱使他对客户说出了不当的话,做出了不当行为,在当晚就是搂抱了女客户,并不是大尺度的动作,丢了单子,这个单子的金额也就是13万,同公司正常的签单50万相比,简直是小儿科。
这里更为奇葩的是,该员工并非是销售人员,只是个陪酒的人,可见坏人的内心!不过话又说回来,开除该名员工,或许就是不得不做的棘手工作,又怎么办呢?
03公司调岗调职降薪,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否则就是违法,收集证据以后,可以进行协商解决,不到万不得已,建议不要使用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等第三方手段。企业竟然做出了这样的行为,也不是吃干饭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三种情形是可以合法调岗的,并且要符合法定程序,否则就是违法的条款,可以作为劳动者手里的证据。
非因公负伤或者患病,医疗期满以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劳动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岗位的
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情况发生了明显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部门没有了或者迁址的等
上面三条,非常核心的是,这种调岗也必须有相关性,不能随意调整。通俗的讲就是不能从一个中层干部调整为打扫卫生的,不能从一个办公室科员调整为一个食堂摘菜的,这些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可以成为员工手里的证据。上述第2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必须有书面的证明,不是随口一说就可以了,不能胜任对照岗位职责,哪些方面不能胜任,还是出现了哪些重大过失?一定要有书面的证明,并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是针对一个人专门制定的条条框框。
用人单位要给你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降薪降职的,一定要有关的证据才可以,并且是合法的证据,否则调岗降薪降职也是违法的,你可以不去履行,比如单位发出的调岗通知,你认为不合法,可以拒绝到新岗位,继续做自己原岗位的工作。
同时我们也知道,很多单位都有法律顾问,有的单位还是有法务部门的,他们每一项行为都是经过有关律师论证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建议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等的第三方手段。
要想不被用人单位开除,就要注重自己日常的劳动纪律,同时要有一个字,那就是忍!04小结:不管如何都不能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即使单位采取了五花八门的恶招,也要忍字当头,手握证据,合法合理提出维权,方能获得赔偿。动动手指【关注】我,多年HR,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企业培训师,每日分享职场洞见,提供劳动争议类援助。越分享,越成长!工作满10年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这是一份固定工作的有效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是一颗定心丸,解除了后顾之忧。可以安心上班了朋友,恭喜你了!
员工签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怎样补偿?
如员工无过错,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绝不能表示同意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要坚持上班,至到单位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通知,依劳动合同法要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赔偿金=2倍的补偿金,补偿金为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此处一个月的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收入的平均数。含各种奖金,即全部收入,而不是通常的月工资。如单位不给,去仲裁,再在原赔偿金上加倍。即:现赔偿金=4倍的补偿金。如仲裁不认,去法院起诉。当然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的通知你要准备好。其他证据材料也要尽量多准备。如无,仲裁或法院会问单位的,但此时小心单位不提供,相关部门偏向单位。
一定要注意,不能表示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就只能是补偿金了。要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
厂里工作十年是无期限合同,裁人怎么买断?
厂里工作十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裁人怎么买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一般没有买断这个提法,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既然厂里是属于裁员,那就属于工厂要和你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
工厂裁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所以凡是涉及到裁员,这几个要点是需要注意的。一是裁员20人以上或者是占了只用总数的10%以上,才能称为裁员;二是必要具备相应的法定程序。这个法定程序从内部来讲,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是听取工会的意见;对外要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工厂在履行完上述内部和外部所必要的程序以后,可以实施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要和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员工在工厂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当然这个平均工资不属于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是该职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当职工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时,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计发,但有一个最高十二个月的限制,如果没有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形,就不存在最高十二个月的限制。
但由于劳动合同的附则第九十二条中有个特别的规定,即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条的意思非常明确地指出,由于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工厂工作的十年,是从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开始的,那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按照2008年之前的规定的执行,就有最高十二年的限制。
当然你在工厂工作十年,按照现在的时间来推算,应该是在2008年之后进入工厂的,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补偿你十个月的标准工资这是没有问题的,这种补偿是和本人平时的工资挂钩的,所谓标准工资就是每月打入你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来计算,就是你的标准工资,一般来说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几万到十来万,当然具体的金额还要看你每月工资到底有多高,工资越高的补偿金额就会越高。
对于工厂裁员能不能争取到双倍的赔偿金呢?我想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的,只要工厂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合法的,操作过程是合法的,员工要提出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这个难度就比较大。如果工厂只同意给予经济补偿金,而不愿意给予经济赔偿金,一般只有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但是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胜诉的机会不大,如果再走一审、二审,这个过程是比较漫长,不但费时同时也费力,还要费钱。所以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裁员,员工没有必要再在补偿金或是赔偿金的问题上去耗费精力,还是拿了钱以后赶快去寻找新的工作更为靠谱。
综上所述,你在工厂工作了十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是在经济性裁员中优先留用的人员。因为这部分人工龄太长,经济补偿的金额比较高,作为用人单位来讲也不愿意裁减那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被用人单位列入裁员名单,具有一定讨价还价的空间的,但协商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劳动合同已过期未续签,工资正常发放,这种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续签,当然不能生效了,如是对方无理续签,只能通过协商解诀,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就只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了。
到公司签了无固定限期合同,离职后能拿到失业金吗
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离职,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才能领取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扩展资料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司既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又无理由辞退员工又不赔偿,公司算违法吗?
对于这一问题,首先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就是,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的话,那么显然公司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员工当然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对于第一个问题,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赔偿,需要看具体情况。
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员工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第三次签订的时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只要员工主动提出签,员工就必须签,公司是不能有选择权的,如果公司不续签的话,是属于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如果员工不是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比如只签订了一次,这次该要签订第二次合同的时候,那么能否续签这个选择权,公司是有的,也就是说公司可以不员工续签,但是如果公司不续签的话,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对于公司是否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看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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