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刑事诉讼法辩护委托规定有什么效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刑事诉讼的时候.被告和原告可不可以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谢谢了,大神帮忙啊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律师明知他的当事人有罪,还为其辩护是否违反律师真实伦理?
- 刑事诉讼的时候.被告和原告可不可以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 律师会为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吗?为什么?
- 法律中,为“犯罪分子”,“嫌疑犯”辩护的律师算不算违法?
- 辩护的意思是什么
- 开庭后,被告人是否可以委托辩护人
- 刑诉法35条内容是什么
律师明知他的当事人有罪,还为其辩护是否违反律师真实伦理?
辩护一般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程序辩护。
明知有罪,如果公安机关取证程序重大违法,律师可程序辩护,提出违法情形,排除有关证据,以达到从轻目的。
如果指控故意杀人,证据不足以支持,律师可以争取故意伤害,从轻罪辩护。
所有的辩护方案的选择,全部基于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认识,不存在违背执业伦理的问题。
如果明知有罪,而消极辩护,怠于履行律师职责,损害委托人利益,反而违反执业伦理。
明知有罪,而委托人一味要求无罪辩护,可就辩护方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律师应当退出辩护,让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
明知有罪,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律师应该依法做无罪辩护。
律师对于案件的分析,亦要秉持中立态度,去分析证据,做出判断。切勿成为委托人的传话筒!
刑事诉讼的时候.被告和原告可不可以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辩护制度中的辩护种类有三种: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而辩护制度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言的。前两种情况就不必赘言了,在此主要解释一下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法定情形是指: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开庭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也就是说,这3种情形下无论是否拒绝最终必须有辩护人参加,其他情形时,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律师会为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吗?为什么?
严格的说律师不是在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而是在为他应有的权力争取判决的公正和公平辩护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判决认定前我们国家现在学的是美国的法律定义为无罪推理。律师的职责是说明事实辩护与法律的关系。
法律中,为“犯罪分子”,“嫌疑犯”辩护的律师算不算违法?
律师是一种职业,这种职业是为自己的客户服务,而犯罪分子在审判的时候,自己是有辩护的权利的,聘请律师辩护这个是犯人的权利,就算对方罪大恶极,在还没有完全定罪前,犯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这个就像人家说你不对,你也有权利自己解释自己的那些做法,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当然辩护并不代表说就无罪,做无罪辩护是自己的权利,谁都不想自己坐牢这些,谁都想自己无罪,所以律师的责任就是在正常情况下为自己的客户辩护,职业跟人情世故其实是两码事,律师在法庭上讲究职业素养,律师当然知道自己的委托人到底做了什么,自己这样辩护有没有意义,但是最终还是做了,这个就是职业选择的问题。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算不算犯法,其实不算犯法,因为法律有规定律师存在这个职业就是有权利为委托人辩护的,犯人也是委托人,同样有权利辩护,而且很多时候一些犯人没有自己请到律师,法院还会专门给犯人免费安排辩护律师给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这种事情非常多。
在我们普通人的角度来说,一些犯罪嫌疑人做的事情让人愤恨,但是还有律师愿意接受这些犯人的委托,很多人对这些律师的做法不理解跟非常的不满,这些都是从个人情感方面去说,也可以从道德方面去说,但是辩护律师接活辩护,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还有为自己的生计考虑,律师也是要吃饭的。
很多时候有人说律师无情,给犯人辩护,这个不是助纣为虐吗,也不能这样说,律师是研究法律的,同时还会找漏洞,法律是不是无情的,研究法律从事法律职业,在职业范围之内的,那当然不能随便讲感情,只能讲法律,法律无情人有情,懂得人情世故的律师不会轻易接那些很明显没有一点把握的活,当然好处足够的情况下会接。
当然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结果理解的意思也不一样,普通人会站在受害一方看待问题,但是在法律当中,律师眼中犯人聘请自己辩护,那犯人就是自己的客户,自己就要为客户尽力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如果说一个律师每一次都是被情感情绪影响到,那就很容易在职业内混不下去,有句话叫做辩护是你们的权利,怎么判就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在这方面律师比任何人都看得明白,辩护只是一个过程,结果不归律师管,走流程是需要的,就是这么个道理。
辩护的意思是什么
辩护的意思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为被告人进行辩解和申辩,为其争取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辩护通常包括法律代理人的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和申辩,以及证人、鉴定人等提供证言和鉴定意见等。同时,辩护也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障被告人得到公正审判和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不仅在刑事诉讼中有着重要作用,在民事、行政等各种司法程序中也有着广泛应用。
开庭后,被告人是否可以委托辩护人
开庭后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但最好在宣判前,一般尽量在开庭前委托辩护人。辩护可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如果被告人在开庭后,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拒绝指定辩护,宣判前,请求委托辩护人的,法庭应予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的的规定:“只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
刑诉法35条内容是什么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条文注释:辩护人能够参加到诉讼中来主要是来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但这并不等于辩护人在诉讼中应当听命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志。辩护人在诉讼中仍然是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诉讼参与人。其在诉讼中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掌握和对有关法律规定的理解,独立提出辩护意见,独立进行辩护。但是辩护人的这种独立是在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大目标下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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