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把家里的钱给亲戚花犯法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借给亲戚的钱是要还是不要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我的爸爸偷偷拿我1万块钱算不算违法
你要自己知道你现在这1万块钱是自己工作所得而且呢你是否已经工作年纪呢已经满18岁如果这些条件都成立的话就应该算违法了
民间借贷违法吗家里有闲钱可以拿去放贷吗
违法倒是不违法,至少目前为止是这样,但有一点,如果你的钱是从银行转贷出来的话,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这就违法了。
其实我觉得现在的民间借贷很多已经背离了初衷,最初的民间借贷应该是基于宗法血缘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所产生的零星短期借款周转行为,但现在几乎已经成了经营盈利性行为了。我记得几年前曾经有个别省份以非法经营罪立案,查处了部分民间借贷行为,在司法界争议非常大。而且民间借贷案件很容易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产生纠葛。
最近法院也关注了这个问题,部分地区设立了职业放贷人制度,对职业放贷人的案件是从严掌握的,相关借贷合同可以被认定无效。还有部分法院联合税务部门对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回来的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你的钱是自有的话,放个一两笔应该问题不大,但我关注金融和借贷行业多年,我要提醒你的是,现在借贷市场的行情非常不好,风险非常大,如果真的很想做,我建议你做抵押贷,选择相对较优质的抵押物,把年利率控制在10%左右,拒绝暴利,拒绝贪念,这样你的风险比较可控一点,能走的更长远一些。
以上内容还是2018年回答的,不想无意间成为爆贴,进入2019年,情况发生一些变化:2019年7月23日,《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自2019年10月21日施行。我补充贴上来,大家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二、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接近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一)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
(二)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
前款规定中的“接近”,一般应当掌握在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80%以上。
四、仅向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不得适用本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罪量刑时应当与向不特定对象非法放贷的行为一并处理:
(一)通过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
(二)以发放贷款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发放贷款的;
(三)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向不特定多人和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
五、非法放贷数额应当以实际出借给借款人的本金金额认定。非法放贷行为人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和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关数额在计算实际年利率时均应计入。
非法放贷行为人实际收取的除本金之外的全部财物,均应计入违法所得。
非法放贷行为未经处理的,非法放贷次数和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应当累计计算。
六、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尚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
以上规定的情形,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有组织地非法放贷,同时又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应当分别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的,据以认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起点标准,可以分别按照本意见第二条规定中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50%确定;同时具有本意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可以分别按照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40%确定。
八、本意见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对于本意见施行前发生的非法放贷行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11〕155号)的规定办理。
银行卡可以借给亲戚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银行卡还是不要外借亲属以外的人,难免会造成财产泄露和经济损失。要是自己父母用也得嘱咐用完马上收回。
借给亲戚的钱是要还是不要
要。
借钱还钱,天经地义!
就算他表姐再困难,也应该把这件事情跟你们先说清楚,大家也好相处。
人不可言而无信,更不能出尔反尔!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即便是亲戚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如果她还是这样拖着不还的话,以后再遇到困难时,还有谁愿意帮她?
竹篮打水,一场空!
就像你说的,
两年前老公主动借给他表姐5000块钱,帮她渡过难关。
他表姐是个苦命的人,结婚几年没生孩子,后来花了四五万治病终于有了个儿子。
儿子过一岁生日那天被酒桌上的火锅烫了,有花好多钱给儿子治病,现在孩子七岁了,手术还没做完。
表姐靠自己努力,东拼西凑在城里买了房,当时也跟你们借几万块钱,两年后就还了。
两年前,她装修房子,手里几乎没钱过日子了。老公觉得她困难,就主动借他5000块给他,让她缓解一下。
前年年底时,她发消息说这钱暂时还不上,你们当时说先用着,不着急还。
再后来,她就没再提这件事了,包括后来两家经常见面聚餐、过年,都没再提过还钱的事了。
你有时就想,要不就算了,就当送给她了,但有时又纠结,她是不是忘了这回事了,你又为什么要白送别人5000块钱。
这样看来,你老公人很热心,喜欢帮助人,值得我们赞扬!
问题是,帮,总要有个限度,不能无休止的帮。
有借有还,这是前提。他也好做人,对大家都有个交代!
不能让好人难受,难堪。
他宁愿流血,也不流泪!
借给亲戚的钱是要还是不要?
要。
不管多少,都是你们的钱,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其中凝聚着你们夫妻俩多少付出,多少汗水!
有一分,花一分,
你们也帮不了多少人!
既然一开始就说好,这笔钱是借,而不是给,
当然就要还了。
早晚的事!
老公给小三的钱老婆可以要回来吗怎样合法要回来
老公私下给小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利追讨回。但是生活中操作却很有难度,有以下原因:第一,败家老公属于自愿馈赠与小三,变心老公还可以狡辩说给的是属于自己那部分财产。第二,老公与小三发生经济往来,取证困难且证据没有说服力,很难在法律上作为证据。第三,那对狗男女不会留下借条收条字据,更没有录音旁证,证人更是绝不可能有。
鉴于以上客观因素局限,作为妻子要想讨回财产,首先搜寻有力的证据。比如,转款凭证,录音旁证等。其次,找到小三不要打闹,面对面沟通让对方同意退还金钱和财物。最后,对付那种不讲理耍泼的小三,可以在不触犯法律的范围内,利用名誉迫使她归还。具体操作可以找她的父母及亲属协助做工作,还可以找她的好友或者单位领导做工作。总之要把握分寸,不能人身攻击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
最后奉劝一句:既然已经给了就别追讨了,管好自己的老公,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判决后,判决书还没生效,债务人把车辆过户给亲戚,算不算转移财产
谢邀!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前出售车辆的行为合不合法,应该由债权人的诉请和债务人处置财产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所决定。我个人看应该有三种存在可能。
一、合法的财产转移,在债权人诉请中没有该项财产请求,或债务人的现有财产远远大于债权人所请时,应该是合法的。因为在法律上此时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仍为债务人所有,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力,在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是,债务人处分财产还是正常的不构成违法的。
二、涉嫌违法的财产转移,因为在诉中、诉后债务人处分自己名下财产,或多或少是存在主观故意的行为,若这种财产转移的后果有可能侵害债权人的权益时,则涉嫌非法转移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恶意转移财产。这是即有以侵害他人,逃避法律义务,对抗法律的主观故意,又有实际侵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可构成拒执罪。在我国《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欧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任何一个法律事实都不是简单存在的情况,很多时候错综复杂,众多因素交织在一起,所以,法院在审理时都不会只听一方诉说,只看表面现象,而是要听所有当事人的陈述,要看证据和侵害后果,要剥絲抽茧,从中找出因果关系。此问表述略有简单,也只可泛泛回答,不能做进一步的实际分析,见谅!
家属可以在看守所给关在里面的家人钱吗
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以后,家属是可以给他送钱的。
现在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后,都会给他发一张卡,这张卡会和他的身份信息绑定一起,类似于学校发给学生的购物卡。家属虽然不能和他会见,但可以在看守所的大厅里存钱到他的卡里,供他在看守所里刷卡消费。以前家属给犯罪嫌疑人存钱没有上限,现在管理严格得多,大多数看守所每月最高可以存2000元。不过,2000元已经足够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过得滋润了,甚至可以让其他经济条件不好的犯罪嫌疑人全力巴结他。
看守所里的物价和火车站、机场等地不相上下,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众所周知,看守所里的伙食条件相当差劲,每天千篇一律的都是馒头咸菜、白菜冬瓜,几乎没有荤腥。所以,大多数犯罪嫌人都是用家属存的钱改善伙食。在里面能吃上好的,会立刻收藏别人羡慕的目光。当然,除了存钱,家属还可以给犯罪嫌疑人寄存衣物,比如袜子、内裤、保暖内衣、毛衣、和胸罩等。但寄存的衣物不能含有金属物质和夹带,像女性胸罩里如果有钢圈,会被专门人员给摘取出来才会给犯罪嫌疑人送去。如果不知道什么能送什么不能送,一般看守所旁边都有商贩,他们贩卖的都是能送进去的,可以直接从他们手中购买然后去寄存。
关于把家里的钱给亲戚花犯法吗,借给亲戚的钱是要还是不要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