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被强制拆除租客是能够获得补偿的。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是认定建筑物属于违建、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程序;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拆除;并将公告进行送达等。
一、
店铺被强制拆除租客是否能够获得赔偿
店铺被强制拆除租客是可以申请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由于租的店面被拆迁后,承租人会因为拆迁而受到停产停业的损失,因此可以申请补偿。更正一下,拆迁对应的是补偿一词,而不是赔偿。
二、
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大体如下:
1.违建认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3.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公告并送达;
5.行政复议或诉讼;
6.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8.送达;
9.行政复议或诉讼;
10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1.强制拆除。
三、
强制拆迁的诉讼期限
行政诉讼期限是6个月,自知道强拆裁定作出后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