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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短信做为证据是否具有效力的依据

admin1周前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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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在中国的离婚案件中,短信一般是有效的证据。但需要一定要核实,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取得的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a)各方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055-79000第一百零六条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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