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就算正式建立了,如果双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协商进行的,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作为用人单位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的,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上限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上限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设立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末位仅仅是一种因为用人单位实行考核排名才会出现的情况,而不能胜任则是因为劳动者的技能不够导致的,二者是不一致的。在若干劳动者的竞争中,可能这些人都胜任工作,但肯定会有一个人处在末位;也可能这些人都不胜任工作,那么即使是处在首位的人,也是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因此,我们不能以“不胜任工作”的合法来为“末位淘汰”的违法做掩盖,否则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当然,也不是说只要是“末位淘汰”制度就是违法的,只是以考核处于末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才是违法的。实务中,有用人单位对于处于末位的劳动者将调离某一职位,即调岗。还有的用人单位对于处于末位,在经过培训后仍然处于末位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与之续签,即。这两种形式的“末位淘汰”都是合法的,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三、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是怎样的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上限的内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进行补偿时,是需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经济补偿是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但是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