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以及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带什么证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 去民政局需要带什么证件办理离婚证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您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家与家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去民政局需要带什么证件办理离婚证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的证件:
户口薄;
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扩展资料:
办理离婚证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离婚证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参考资料:离婚证-百度百科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民政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上的证件有,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还有户口本、再者就是结婚证、最后还有离婚的协议书,只要证件齐全,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从而依法的解除婚姻关系。
通过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3份,具体还需要带什么材料,可提前咨询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
夫妻双方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可以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视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事先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打印或手写都可以,并没有统一的要求,签名处最好留白,以便当场签署。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以免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办理离婚证,双方当事人均在场时:首先,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愿。其次,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再次,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该按指纹。接下来,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再将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随后,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最后,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协商好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而且现在新的《民法典》出来,只有先进行申请登记,要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才能再次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在处理时候就需要把证件提前准备好,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1、申请。2、受理。3、冷静期。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5、颁发离婚证。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离婚有两种方式:一、协议离婚:前提是三个:1、双方同意离婚;2、对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3、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协议离婚的话,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明等文件就可以当即办妥。二、诉讼离婚:3个前提条件中只要有一个不符合,就只能走法院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审普通程序一般为6个月。离婚看你到哪里去离了,要是到政府(结婚登记的地方)就要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等,还要双方协商好了,到哪里一般情况下,经过双方的同意后,很快就能离婚了。要是到法院办理,有结婚证的要结婚证要是没有结婚证的,要居委会开局事实婚姻的证明,还要经过庭外调节,无效后,就可以判决了,一般要是双方同意离婚的,多者2天就能完事,要是有一方不同意,就要经过10-30天了。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诉讼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4、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5、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6、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7、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在我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主要带的是个人身份证证件和结婚证等,尽早结束没有感情的婚姻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以上即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相关知识。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