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劳动者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admin6天前443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劳动者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不一致,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拖欠工资,本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赔偿吗?怎么办比较好?
  2.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自己怎样去办理退休手续
  3.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可以赔偿吗如何赔偿
  4. 退休人员巳经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单方终止合同能要求赔偿
  5. 企业能否与内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依据?
  6.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不一致,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7. 因个人违反公司规定导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损失

公司拖欠工资,本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赔偿吗?怎么办比较好?

正常情况下,如果是你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仅自己没有补偿,你还要按合同约定给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公司欠你工资,违约金从欠薪中扣除。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自己怎样去办理退休手续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再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保,达到享受养老金规定年龄,劳动者才能到社保局办理领取手续。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可以赔偿吗如何赔偿

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凭《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失业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足额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中的单位应缴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欠费。2、无能力全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将企业划转个人账户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先行缴齐,划转部分由企业补缴,个人部分由职工缴纳,余额部分,由企业制定还款计划,定期还欠。3、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算。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分别合并计算。4、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已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继续统计为参保人员,不得因企业和职工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而拒绝办理接续关系手续。二、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一次性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自解除劳动关系后三个月内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续保或参保登记手续。1、失业人员参保后,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待遇。续缴时必须补缴其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2、失业人员补缴期医疗保险费时(含首次参保未领IC卡人员),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3、参保的失业人员死亡,即终止医疗保险关系,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如有结余则并入统筹基金,不予返还个人。

退休人员巳经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单方终止合同能要求赔偿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单方终止合同不能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能否与内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依据?

感谢邀请,谢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企业能否与内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依据呢?企业确实是可以和内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是企业自己的权利,当然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要因此而付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因为毕竟内退职工也好还是在职职工也好,只要是你跟职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那么都是属于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

所以说你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依法都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比如说作为内退职工来讲,他在你们工作单位已经工作了20年,所以这样的话就应该给予20个月全额工资待遇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该正常的去办理失业金的待遇,那么这两方面的待遇作为员工来讲都是应该去享受的。

当然内退以后,那么在合同关系解除以后,就无需交纳任何的社保待遇和发放生活费的待遇了,因为毕竟一次性解除了这样的一个劳动合同,也就相当于买断工龄了,所以说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它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还有就是发放相应失业金的待遇,当然如果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不一致,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应当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个人违反公司规定导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损失

1、必须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按照应承担的责任分担,先确定损失责任归属,再按照规定赔偿;确定责任要有权威部门技术鉴定结论为依据,不能公司说你的责任你就赔偿,有些是不可避免的、有些是现有技术不能解决的、有些是公司技术流程等缺陷造成的。2、解除合同直接通知单位即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3、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4、企业规章制度要是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按照企业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的赔偿条款,则公司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赔偿公司的损失,但不能超出劳动者工资的20%。如果扣除工资的比例超过了这个数字,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反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本次劳动者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和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不一致,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9cccdf23dc65e7bd.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