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有涂改还有法律保护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合同涂改有效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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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被篡改了怎么办
如果电子合同被修改,很有可能会导致改动内容无效甚至是整份合同无效,若是因为单方面篡改合同造成了严重后果,有可能会涉及到违法犯罪。
但能够被修改的,通常只是普通的电子版合同,通过几重技术手段,达到了一旦被签署成功,文件就无法被单方面篡改的效果:文件固化技术。
我们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可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
第三方取时技术。即时间戳,我们接入了由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提供的时间戳服务,为电子签名添加时间属性,有效确认合同生成的时间以及文件内容的不可篡改性。
CA机构颁发CA证书/公安部eID认证系统:采用国家机构认证技术,确保电子合同签署主体真实身份;如果要修改合同的内容,应该用增加补充协议,或者废除原有合同重签的方法去解决,而不应该在电子合同上面直接修改。发现电子合同被改,我们应该立刻联系签署的各方尽快进行处理,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我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不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或者说可以被篡改的电子合同,本身就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当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向律师求助。
房屋买卖合同有欺骗行为,但房屋已过户怎么办?
夏晓东律师
离婚领域创作者
有时候,一辈子的奋斗都放在了一套房子上面,所以,在后方过程中,务必细心!
1、对欺诈行为的认定。从民法上来说,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入误解,违背真实意思而作的意思表示。构成欺诈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出卖人有欺诈的行为;二是出卖人的欺诈行为与买受人陷入错误及其意思表示有因果关系;三是出卖人有制造假象、隐瞒真相的故意;四是实施欺诈之人为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对于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认定,目前学界和司法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欺诈系出卖人主观上故意欺骗买受人,但它是指从某一套商品房的整体而言,而不是指该套商品房的局部瑕疵,也不仅仅是“缺斤短两”的问题。比如《解释》第8条、第9条规定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解释》第14条第2款关于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应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惩罚性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出卖人实施了某种欺骗行为,这种行为足以揭示出卖人的内心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就构成欺诈。比如除《解释》中规定的五种情形和面积“缩水”外,像在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出卖人恶意隐瞒规划情况,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改变规划设计等,均应认定为欺诈。笔者更倾向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若只将《解释》第8条、第9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和第14条第2款作为惩罚性赔偿依据的话,容易使人产生认识上的混乱。笔者认为,出卖人的欺诈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以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某部分的不正当陈述,只要出卖人主观上构成故意隐瞒,恶意造假,就应认定为欺诈。
2、对欺诈行为的处理。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消法》第49条所规定的双倍赔偿条款,学理上又称惩罚性赔偿,是借鉴英美法等国家立法,从利益分配上补偿受害消费者,惩罚欺诈经营者,从而恢复市场交易秩序的公平和社会正义,是突破我国传统民法中合同赔偿责任只在于填补损失而不在于惩罚的重大突破。《解释》第8条、第9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五种情形;《解释》第14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出卖人仅对其出卖房屋的某一方面作了故意虚假陈述,使得该商品房屋的质量出现部分瑕疵,对该部分的质量瑕疵应如何处理?现主要有二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若出卖人存在主观恶意,有欺诈行为,因《解释》没有涉及,也只能依照《解释》第13条处理。第二种观点认为,若不是出卖人的主观故意,或纯属违约行为,就应按照《解释》第13条的规定处理;若出卖人的该行为被认定为欺诈,就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因为商品房买卖反欺诈,双倍索赔是利器。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不应局限在《解释》第8条、第9条和第14条所规定的范围,像《消法》还确定了其他欺诈行为。如果仅按《解释》规定的条款确认其欺诈范围来进行处理,就会导致买受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再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实施的《合同法》和《消法》的效力毕竟大于《解释》的效力,既然《消法》已对欺诈的概念作出界定,在《消法》还没有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就《解释》范围以外的欺诈行为请求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就应该依照《消法》的规定来裁判。因此,将商品房买卖中所有的欺诈行为都纳入惩罚性赔偿范围,并根据欺诈所造成的损失大小来确定惩罚性赔偿范围,这样更有利于对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也有利于有效制裁和遏制欺诈,促进社会诚信制度的确立。
创建于2019.10.18举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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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字后涂改还有效么
合同上有涂改是否有效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书面打印合同加了手写条款有效不
书面打印合同加了手写条款,这样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需要在手写条款的上面,加盖合同签章,并用签字人的手印盖章。我们日常经济活动中,经常会签订经济合同,有时候,签好的合同需要做小部分修改,增加条款,这个时候不一定要重新打印,可以在原来打印好的文本上,用手写来签,但一定要在手写的位置,加盖公章和签合同人的首映,已表示,这个地方修改是双方认可的。
合同涂改有效吗
合同涂改一般是指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私自在合同上做出修改或删改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认为是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行为,因此并不合法有效。为避免涂改引起的风险,合同应该在签订前认真审阅和修改,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无误。
求助三方协议写错了,能涂改吗
三方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是非常强的,是不得随意涂改和任意删除其中内容的。填写时必须认真,确保正确。如果必须更正,需要把错误的划去,写上正确的内容,并由所在院系盖章确认。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由国家教育部或者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表格,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协议书有涂改,请问还法律效率吗
合同上有涂改是否有效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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