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操作流程是事故车主在事故发生的四十八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查勘定损、相关人员审核理赔单证和理算、最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理赔等。车险理赔应提交的材料有交强险的保险单、索赔申请书等。
一、
详解车险理赔操作流程
车险理赔流程如下:
1.车主在事发后48小时内报案;
2.查勘定损;
3.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二、
车险理赔应提交的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
保险公司理赔到账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1.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2.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
3.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