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工伤的交通费怎么报销,工伤在外的车费住宿费怎么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缴纳了社会保险,工伤后产生的路费可以报销吗?
- 交通事故可以报工伤商业险吗
-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 请问因在公司发生工伤回家休养,来回路费应该由公司承担吗
- 工伤期间回老家修养,车费可以向所在单位报销吗
- 工伤在外的车费住宿费怎么报
- 工伤报销怎么做会计分录
缴纳了社会保险,工伤后产生的路费可以报销吗?
感谢你的邀请
如果是工伤保险,按照保险公司规定,赔付金会根据伤者的伤残级别进行赔付,所能够报销的医疗费,只是在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所谓的路费,同样也是因为工伤间接导致的,所以一定可以报销。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再次感谢你的邀请!
交通事故可以报工伤商业险吗
工伤不存在商业险。工伤属于社会险。符合条件交通事故可以申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机动车撞伤,而且员工本身不承担主要责任和全责,就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保险当中,绝大部分都不能双赔。只有残疾赔偿金可以要求双培。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首先在社保中心领取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之后准备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材料。由单位盖章之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申请受理之后2个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医疗费报销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综合上面的介绍,工伤报销医疗费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工伤医疗费报销要准备的材料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请问因在公司发生工伤回家休养,来回路费应该由公司承担吗
你好,谢谢在头条分享生活中的困忧,“劳动者之哥”会根据实践所学,无私奉献于你,希望也能给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费能否报销的问题。
首先认识一个概念,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依据有: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办理工伤项目赔偿的步骤。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三、工伤赔偿项目的类别。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以上是小哥的肤浅看法,不知你是否满意?如果需要的话,继续关注与联系,共同探讨解决之道。祝早日康复!
此处,明天是中秋节了,诚祝你节日快乐!!
工伤期间回老家修养,车费可以向所在单位报销吗
可以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兑现,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如协商不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在外的车费住宿费怎么报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按照当地支付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3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现就济南市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二、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须按规定乘坐火车(硬卧或硬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公共汽车及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可报销1次城市间往返交通费,超标准部分自理;其入院之前(含途中)时间不超过5天,出院后返程时间不超过2天,住宿费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凭原始单据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自理;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工伤职工未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自行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上述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三、本通知自2015年10月29日执行,有效期3年。2015年10月26日
工伤报销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般企业发生的工伤款需要先计提再支付,计提的时候计入到管理费用—工伤赔偿等科目,具体操作流程为,
1、计提对应的工伤赔偿款,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伤赔偿,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赔偿款。
2、实际支付工伤赔偿款时,
借:应付职工薪—工伤赔偿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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