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帮人家签字犯法吗(帮领导签报销单违法吗)

admin1周前820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帮人家签字犯法吗,帮领导签报销单违法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借钱给别人有错吗

借钱给别人是没错的,这恰好表现了你的心地善良,大气,有侠义之心,能够帮助别人解燃眉之急。现在能慷慨借钱给别人的往往是自己信得过的亲朋好友,没有诚信危机。如果一旦出现借钱不还的事,那不是你的错,是对方的错是他缺失诚信,这种人以后往往是人人敬而远之的。

公司给员工签降薪协议,不同意就离职,员工无奈签字了,合法么

这是典型的“逼人自己走”的手段,而且很好用。

既然是手段,要说完全合法,那肯定就不合法。但是,法律是很多空子的,而且法律是不讲理的,只讲证据,这里面道道很多,去上诉也不一定赢,而且你没有公司那么专业,公司可以请专业的律师来。

律师是干什么的?

律师就是能够把不合法的事情变得从程序上是合法的,这就是律师的能力。

因此,个人面对这种情况,要不就选择默默接受安排,熬一下。要不就选择拿点补偿走人,要想和公司硬来,基本没戏。

这种手段的操作空间有哪些呢?

1、很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是没写工资数额的,这个时候,公司想怎么调你的工资,你都很难找证据去上诉。

2、公司只是把固定基本工资降低了,按个人的理解,这个数值应该刚好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样,不会低于这个数值。

同时,公司把其他工资部分全部划为绩效工资,至于怎么考核,还不是公司说了算,法律规定公司是可以对员工进行考核的。

不过,以前的考核是为了让员工努力工作,拿更高的收入,而现在,是通过考核,让员工拿不到这个绩效工资。通过这样的变通,变相为直接大幅度降低员工工资。

这样操作,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如果员工没有充足的证据,很难打赢官司。

3、而且,公司也不是直接操作,而且通过下发通知、协议等手段,让这件事情变得更加合法了,一旦员工签字,基本就没得上诉的可能了。

所以,我一直都认为打工者永远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想通过这些小小法律来改变打工者的地位,是不现实的。

因为打工者手上没有资源,所以根本就没有话语权,也就没有了地位。

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不用做任何调研,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100%的职场人对于“绩效工资”有着高度的注意力。换句话说,“绩效工资”是职场人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因为它与员工们的贴身利益太紧密。所以,我们有必要把“绩效工资”这个话题好好解析一下。

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这问题,我们先放一放,最后给出答案。我们需要先搞清楚,绩效工资在国家相关的劳动法规里的一些相关条例,以及绩效工资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我们先把与“工资”相关的规律条款列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在第二章第四条对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允许“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就意味着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确定工资的结构和如何进行分配。在这一点上,如果一个公司把工资切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是符合国家这一规定的。也就是说,一个公司把工资切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没有抵触的。这为“绩效工资”本身的合法性找到了依据。

但题主问的核心是“扣绩效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这个“扣”字,伤害了多少职场人的心,我们不得而知,但的确让所有的职场人反感。这个“扣”字的全称是“克扣”。劳动法中“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明确了一个法规:“不得克扣”。即:克扣绩效工资,就等于违反劳动法。但是,到底什么算“克扣”,什么不算克扣?国家对“克扣”也有明文规定。根据国家《工资支付崭新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第三条的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这里的规范传达给我们一个信息:按照后五条减发工资,就是合规的;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就是违规的。

什么叫无正当理由扣减?就是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标示的扣减的情况,公司合法的制度中没有规定的扣减情况。换句话解释: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扣减”条件,或公司的合法制度中没有明确“扣减”条件的,都属于不正当。

有人可能会问:公司的制度中当然都有规定“扣绩效工资”的条件。可以这些公司的制度,如果本身就不合法,按照不合法的公司制度扣减绩效工资就是违反劳动法。什么情况下,公司的制度不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制度没有经过职代会通过,没有进行公示告知劳动者,都属于不合法的制度,那么扣减绩效工资就不合法。这个条例,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说到这里,其实题主的问题就有两个答案和结论了。

第一,公司扣减绩效工资并没有违反劳动法,前提条件是,公司扣减绩效工资时,有合法的依据:1)这个“依据”在公司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的劳动合同中已经写明,员工认可;2)这个“依据”的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公示过(照片、录像为证),职代会表决通过(签字)。

第二,公司扣减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因为: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扣减的条件,或者公司“扣减绩效工资”的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公示过,没有职代会通过的(签字)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对于绩效工资的定义不尽相同。

多数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国企,把绩效工资当做Offer中承诺的工资的一部分。也就是,员工的工资被切成了两块:一块是肯定可以拿到的(基本工资或基础工资),一块是不一定拿多少的(绩效工资)。原定给一个员工每月10000万工资,结果,只能拿到8000元,因为固定给了6000元,剩下的4000元,因为绩效考核后只剩下2000元。

有些公司,尤其是外资企业,offer中的工资是必须给的,不存在绩效工资包含在内的情况。所以,offer上承诺每月支付10000元,那就会拿到10000元。但是,如果你的绩效完成得出色,会另外有一份绩效工资,也就是“绩效工资”是正式工资之外的一种个人绩效奖励性工资。所以,同样的offer,在外企可能会拿到12000元,多出来的那2000元,是绩效工资。

我觉得绩效工资是个好东西,但是违背了“绩效”的本义的绩效工资,都会让一个企业走得跌跌撞撞,步履艰难。绩效工资的本义是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工作,但有些公司的确把绩效工资搞成了一把砍自己的刀,让大部分员工“怀恨在心”。一群怀恨在心的员工,会把一个企业搞成什么样子,我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帮别人拉货代签名要受法律责任吗

事实是这样的。有大致以下几点:

1,

根据《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所以说送达一定要亲自送达给受送达人本人,否则就是程序违法。案例中送达中让你代为签字,明显是不对的。

2,

第七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像本案例中你签字了,但是人家张三他妈说不同意,但是并不妨碍送达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是对方真的不同意,只要是送达的时候符合条件就是合法有效地送达行为。但是在本案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送达程序,所以说这个送达是无效的。而张三他妈怪你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们去不去应诉并不是他们自己说了算,如果是合法有效的送达条件就生效了。

3你代签肯定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至于这个责任是什么,法律中没有规定。但是就凭你代签,那么张三家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表示程序违法,不去参加诉讼的。你也不用害怕,不会有很大的问题的。

帮领导签报销单违法吗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涉及违规、违纪、违法、造假…,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做手术前要求患者家属签字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求后果自负吗

很多做手术的患者以及家属对于术前签字有非常抵触的情绪,很多人以为签了手术协议书,就相当于把自己卖了,把一张简单的手术协议书看成了卖身契!

其实大家根本没有必要这样想,因为手术预定书其实应该叫手术前知情同意书,起到最重要的作用并不是为了推卸责任,而是为了要做到告知!告知!告知!

就拿运动医学医生做关节镜手术来讲,在做手术之前,我们必须要告诉患者为什么要做手术?手术有什么样的风险?术中根据病情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是否需要更改手术方式?医生有什么样的备选手术方式?

因为手术本身就是医生和患者共同配合才能完成的一种治疗措施,如果在术前能够更好地与患者进行病情的沟通,使患者了解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以及医生会如何做对应的处置,这样的话即使在术后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大家也能表示理解,也都可以正确的面对术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比如发生几率很低的关节镜手术后感染,因为关节镜手术是一个无菌手术,但是也会有极低的几率会出现关节感染,那术前我们不告知患者有这样的风险,而术后如果一旦发生,那肯定会发生纠纷,对不对?

又比如关节镜手术以后很有可能出现的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如果在术前我们不告诉患者,在术后出现了血栓,那么患者就会对手术有疑惑,认为医生把手术没做好,或者是哪一项措施做错了,但如果在术前我们告知了患者,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而且告诉患者术后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医生会有什么样的措施?或者术后应该做什么去,尽量避免发生这样的并发症。这样大家都会做到心中有数,也会更好的配合医生进行手术和术后的康复。

而大家最大的疑惑和不理解:是手术后一旦出了问题,因为已经签了手术同意书,那么自己就承担全部责任医院毫无关系!

如果您真有这样的想法,那真是太天真了。

如果签了字就相当于卖身契,把身体卖给了医院,那么我们做医生的,为什么还要每天都谨小慎微的天天盯着患者的术后情况来看呢?时刻关心患者的血液是否有问题?切口是否有感染?是否出现心肺功能的异常?是否血糖、血压异常?每天都如履薄冰的面对一些手术的患者,尤其是一些重大手术的患者,为什么呢?如果签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医生就完全没有责任,还这么累干嘛呢?

给大家科普下法律知识吧:

手术同意书不具有免除因医务人员医疗过错而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

患者签署手术同意书实际上是一种授权行为,即患者允许医生在其身体上开刀以治疗疾病,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破坏性的手术行为合法化。为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患者手术前真正需要担心的是什么?

比如在运动医学领域来讲,患者在术前真正需要了解的是:

●在术前做什么样的康复?

●术中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术式变化?

●术式变化会不会增加自己的经济负担?

●术后应该做什么样的康复?

●术后多久能恢复生活,多久可以工作?

●术后多久需要来医院复查?需要不需要复查?复查的时候需要做什么样的检查?复查时的检查医保是否报销?

●有没有医生的微博或者自媒体可以关注,更好的术后联系复查。

以上就是对于这道问题的解答,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疑惑,可以在下方留言,大家共同探讨。

我是坚持用简单语言解释复杂疾病知识的谢新辉,码字不易,如果您赞同我的观点,请帮忙点个关注或点个赞吧,谢谢了!

协议伪造他人签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签字是代表个人行使权利的象征,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伪造他人的签字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光是伪造他人签名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还需要看伪造签名造成的危害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伪造合同签名,属于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大的的也可构成诈骗罪。如给当事人未带来损失的,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并由法律部门对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帮人家签字犯法吗和帮领导签报销单违法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97592cfd6e65057e.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