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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伤医事件(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好就业吗)

admin7天前839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内蒙古伤医事件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内蒙古伤医事件以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好就业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刘岩受伤有赔偿吗
  2. 内蒙古一无证司机驾无牌照车顶辅警猛打方向盘致其摔亡,一审被判死缓,你怎么看这事
  3. 于月仙事件处理结果出来!对此你怎么看呢
  4. 因为医护人员疫情趋势向好,怎么内蒙古还有人伤害医生
  5. 如何看待内蒙古赤峰市放射科副主任长期往同事水杯中下药,致其身患多种重病自杀身亡
  6. 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好就业吗
  7. 如何看待内蒙古男子入室砍人反被打死,法院判反打者防卫过当

刘岩受伤有赔偿吗

刘岩受伤有赔偿,具体只有她知道。

2008年7月27日,还在鸟巢排练奥运开幕式舞蹈的著名青年舞蹈家刘岩,从3米高的台上跌落,身体背部重击轨道,此后脊柱受损,双腿再难站立行走。

尽管被告知此生无缘舞台,只能在轮椅上度过,她是绝望的,更是想要逆天改命。

如今她已经坐在轮椅上12年了,虽然不能再站起来了,从表演演员到学者、从教师到研究人员,她从未停止对信仰的追逐,舞蹈家是她一生必将追求的理想。

内蒙古一无证司机驾无牌照车顶辅警猛打方向盘致其摔亡,一审被判死缓,你怎么看这事

这则新闻已过去半年之久,现在读起来依然心里如同堵了一块石头似的沉重。

唉……在一声叹息过后,咱要思考一下新闻事件中的两位:一位尽职尽责、恪守奉献,一位无视法律、任性鲁莽。一正一反为我们呈现出血淋淋的警示作用。

奈日斯嘎,是我同学的同事,这名年仅22岁的鲜活生命就在去年的6月2日永远的离开了。当时,同学的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微信:亲爱的战友,你忠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亲爱的战友,你虽然离开了,但你的精神永存,我们广大阿旗公安民警一定会继承你那英雄遗志,立足本职岗位,团结奋战,顽强拼搏,为平安阿旗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用实际行动告慰英灵。”看到此,我想着同学的心情一定是沉重而悲痛的。当时就想写点自己的感受,可直到今天看到悟空问答里有这样为了正义与和平而发出的问答,很受感染。是啊,22岁,如同青松一样翠绿、苍劲、挺拔的年龄,被无情的陨落了。家人是何等的悲痛,女朋友该有多么的不舍!让我们记住这位22岁就因公牺牲的辅警英雄,英雄不死,只是长眠!

同样是人,有的以大无畏的精神永远活在人们心中,成为人们学习的楷模;而有的却被人们所鄙视、唾弃。突然想起臧克家的《有的人》,让我们通篇读一读这首脍炙人口的诗歌: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把名字刻在石头上想“不朽”;

有的人,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倒;

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在石头上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这是我初中学过的一篇文章,至今读起来还是很受鼓舞。想必该新闻事件中的于国立没有受过初等教育,更别说高等教育了。这样的人真的很让人气愤。

我们来看一下无证驾驶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无牌车辆:罚款200元,暂扣车辆。说明:所扣车辆需等驾驶者取得驾驶证或是由有证人领取,若由有证人领取,该人要接受以下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若三个月内未能领回被扣车辆,该车辆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每一位驾驶者对于这样的交通法则都非常清楚,而新闻中的于国立从无证、无牌、撞人这一系列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一点交通法规知识都不懂,甚至连做人最起码的道德都失去了,人们留下的只有“一声叹息”……对于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结果,也只能说一声:罪有应得!

于月仙事件处理结果出来!对此你怎么看呢

知名演员于月仙车祸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根据其丈夫张学松的发文,这场1死3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司机负全部责任。目前司机已经被移交司法机关,等待处理。

这场事故发生在8月9日凌晨,“谢大脚”于月仙及其他三人乘坐小型SUV,在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区域S228线443公里500米处,发生车辆与骆驼的相撞事故,于月仙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和原因进行了认定,近期张学松披露了“司机全责”的认定结果。

其实对于“司机全责”的认定早有预料

事故发生后,不少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展开了讨论,观点无非有以下三类:

一是司机全责,毕竟是单方事故,而事故发生地又属于骆驼的活动范围,骆驼和骆驼主人非但没有责任,而且还是受害者;

二是骆驼主人全责,认为主人没有尽到看管监护的责任,让骆驼横穿省道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三是司机、骆驼主人都有责任,一方涉嫌疲劳驾驶、超速驾驶,另一方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但是从最终的责任认定来看,显然第二种观点最终“胜出”,责任全部归司机,而骆驼主人非但无责,还可以向司机追偿骆驼死亡的损失。

那为什么司机全责、骆驼主人无责呢?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首先,按照常识来说,骆驼主人应当负管理不善的责任,毕竟骆驼如果不冲进马路,这场事故大概率可以避免,于月仙也不会因此身亡。

但常识归常识、现实归现实,对于抱有这种观点的人来说,大多对广袤的内蒙古大草原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思维还局限在“人至上”的城市。实际上事故发生地属于牧区,牧区就是动物牲畜优先活动的区域,之后才有人类在这里建设了公路都交通、生活、生产设施,人类才是“外来户”。

在牧区,牲畜至上,一切人类的活动都需要让行于牲畜,所以这里大部分的路段是不会设置围挡的,目的就是让牲畜自由的活动和迁徙,保证它们的正常活动,而车辆通过时需要减速慢行、让行动物,确认安全时才能通行。

老刘之前跟随朋友自驾到过内蒙古类似的牧区,在那里发生车与牲畜的对撞事故时,一般的处理方式都是司机赔偿牧民的损失,一头骆驼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这就是牧区的行事法则,与城市的法则是完全不一样的。

具体到于月仙的这场事故也是一样的道理,骆驼的主人根本就不用负管理不善的责任,骆驼穿行马路在牧区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

再者,为什么司机需要负全责?

虽然交警方面并未公开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结果来猜测,司机极有可能涉嫌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最终的罪名大概率是“交通肇事罪”。

司机涉嫌疲劳驾驶的依据是事故发生在凌晨03:27分,正是人最容易犯困打盹的时候,而按照交法,连续驾车4小时就需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司机是否连续驾车4小时以上、是否中途休息了,我们不得而知,但即便不是疲劳驾驶,他大概率也涉嫌“超速驾驶”;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表示将在此地设置移动测速点,限速80公里/小时。根据之前的信息,此路段通常限速70公里-80公里。但反观事故现场,小型SUV的车顶几乎被削没了,两头骆驼当场死亡、残肢散落一地,从现场来推测,车速不止七八十公里,100公里甚至100公里以上都是极有可能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事故造成了“1死3伤”的局面,而根据《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构成肇事罪”。司机疲劳驾驶或超速造成“1死3伤”,负事故全责,极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赔偿死伤者、骆驼主人的经济损失。

写在最后:

综上来说,我倒觉得交警对事故的处理合情合理合规,一定是在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察的基础上才认定司机全责的。另外,那些认为骆驼主人同样应该负责的,完全不了解牧区的实际情况,如果把城市里的那一套交规套用在这场事故上,那肯定是不合适的,更不适用此起事故。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因为医护人员疫情趋势向好,怎么内蒙古还有人伤害医生

不会好的,好也是过度的热度,医护人员还是好好保护自,危险无处不在,该做的检查一定要做,保护自己第一,看病第二

如何看待内蒙古赤峰市放射科副主任长期往同事水杯中下药,致其身患多种重病自杀身亡

最近时不时冒出类似的新闻,这个护士杀人了,那个医生怎么怎么样了,然后我今天又看到这个副主任毒害自己的同事……不是医生这个群体变坏了,是人的心变坏了。

事情很简单,由于该医院放射科副主任田某看主任张某平日的行为作风不入眼,因此利用他的专业知识,预谋了一起长期的谋杀案件。他将混合药物放入同事的水杯中,长此以往,受害人张某集肝囊肿、糖尿病、子宫肌瘤等等疾病于一身,最终绝望,服毒自杀,田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只因看不惯同事的行为作风,竟痛下毒手,不过光凭“行为作风”这四个字,我们似乎还无法真正得知背后的真相,是因为被害人作风太过嚣张跋扈,还是因为缺少医德,田某为民除害?或者是因为田某嫉妒张某的职位,一直升不了职,才为官位而杀人?张某可能是正义的一方,凶徒田某也有可能是正义的一方,但背后的真相已随着田某的死亡被埋没。所谓医者仁心,不管是出于正义还是利益的目的而杀人,这都违背了“医生”这两个字最初的初衷,靠着自己所学的专业,利用自己的知识来杀人,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所谓医者仁心,医生重在“仁”字,由于利益熏心,彻底撕去了白衣天使这个外壳,化身为一个恶魔。医者不仁,师者无德,国何为国?这个社会的秩序,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来遵守。

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好就业吗

中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中医药理论基础、中西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能在各级中医院、综合性医院及中医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医学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中医学。

主要课程:中医基础理论、现代医学基础课程、中医古籍、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伤科学、针灸学、西医诊断学、内科学等。

实践环节:毕业生产实习一般安排48周。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相近专业: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养生康复学。

就业方向:可到医学研究部门、中医院校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院从事中医研究、教学、医疗工作和管理工作,也可报考中医学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解读

就业概况

所有专业1112个,医学共44个本科专业,“医学”中就业排名第8名

专业需求量最多的地区是广州,占20%

专业需求量最多的行业是医疗/护理/卫生,占29%

就业排名

学科:医学-中医学类

说明:医学共44个专业,中医学专业在中医学类专业中排名第1位,在整个医学大类中排名第8位。

如何看待内蒙古男子入室砍人反被打死,法院判反打者防卫过当

感觉大家都没谈到"点子"上,我国刑罚的初衷是惩恶扬善,判决尺度是视社会危害性大小,但是在实际运用中,由于地方各级政府、公检法机关都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所以多少都带有息事宁人的色彩。这个案子表面上是在争论案情,其实不过是因为被害人有家人在闹罢了。你要是敢判正当防卫,被害人家人就敢闹事,上法院闹,上政府闹,反正是抱着"死者为大"的所谓公理大闹特闹。这么一想,法院、政府人员还不得抓瞎了?索性判个防卫过当,被害人家属还能得到点补偿,又因为具有法律依据,被判刑的家属也无话可说,社会稳定也保住了。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呀?

再说回宝马反杀案,因为有视频佐证,有舆论压力,关键是死者又没家人出来闹,或者是由于舆论压力没敢出来闹,死了也就死了,不会危害到社会稳定,自然是另一种结果了。所以,看中国的案例,千万别只盯着案情说事儿,那就"本末倒置"了!在当权者的眼里,法律首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其次才是主持公道的!他们要的是逆来顺受的良民不是急公好义的大侠!

关于内蒙古伤医事件,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好就业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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