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民事纠纷不同意调解多久能判这个问题,民事纠纷已调解,原告却没有撤案怎么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调解书,执行法官说调解内容不可执行给驳回了,那调解书还有效吗
- 劳动仲裁调解后,拒不执行调解书有什么后果
- 民事纠纷调解时家属没有到场签字生效吗
- 民事纠纷已调解,原告却没有撤案怎么办
- 民事调解被告不同意,可以不到场吗
- 民事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再起诉吗
调解书,执行法官说调解内容不可执行给驳回了,那调解书还有效吗
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过解释,执行法官的处理是欠妥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是:如果发生了调解书内容不具体明确,导致执行法官无法执行的,由主持原调解协议的法官对调解书的内容进行释明,使调解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可供执行。
按照上述解释,执行法官对执行内容不明确、具体的调解书,应当通过院内有关机构和当初主持调解的法官沟通一下,以确定具体执行的内容,而不是直接驳回你的申请。
实务中,如果被执行人不同意主持调解法官的释明,就比较麻烦了。这时你可能得以审判监督程序在本院提起再审,通过再审程序确定具体的权力义务。然后,依法院再审判决书,重新申请执行。
如果属于上进实务中的情况,则执行法官驳回你的申请,终结本案执行。
劳动仲裁调解后,拒不执行调解书有什么后果
很多回答提到了:要么十五天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么十五天到了后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类回答有误导读者的嫌疑,因为这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方式,而不是仲裁调解书的,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不是一回事。
劳动仲裁调解后,拒不执行调解书有什么后果?这里有个必要条件,仲裁调解书有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即是否生效?
如果仲裁调解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你不执行的后果,无非就是仲裁庭开庭审理,而不是马上进入到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如果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拒不执行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你拒不执行调解书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01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不是一回事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劳动纠纷,解决的方式除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还有“一调一裁二审”。
“一调”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一裁”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二审”指法院的诉讼审理。
但调解并不单单只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还有仲裁庭、民事审判庭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只不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独立的程序,而仲裁庭、民事审判庭的调解是仲裁或者判决的一个前置工作步骤。
比如说仲裁庭开庭之前,仲裁员老师一般都会问下双方当事人意见,要不要调解?因为很多案件比较简单,涉及的金额小,或者依据充分、证据明确,通过调解可以解决的事情,就不必浪费司法资源了。
当然调解注重自愿性、非强制性,若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仲裁庭或者审判庭就会行使裁决权或判决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仲裁庭或者审判庭调解,调解的结果是仲裁庭或者审判庭出具的调解书,这个调解书上规定了你和另外一位当事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行使裁决权后出具的,两者不是一回事。
小结: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是由仲裁庭行使裁决权后出具的,两者不是一回事。
02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仲裁庭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仲裁庭据此制作了仲裁调解书,那么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如何呢?简单点说,拒不执行仲裁调解书,会有什么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此条款说明了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若你拒不执行这些具有法律强制性的法律文书,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二)……(三)……(四)……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你拒不执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小结: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拒不执行的风险很大。
03仲裁调解书如何发生法律效力?前面说到,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有个必要前提条件:生效。
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调解书并不是一出具就会发生法律效力。那是不是很多回答者提到的十五日生效期?当然不是,这是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方式,而不是仲裁调解书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也就是说,只要一方未签收,仲裁调解书就不会发生效力。
比如说,你在收到仲裁调解书的那一瞬间,你后悔了,你就可以拒绝仲裁机构通过EMS等方式寄过来的调解书,选择不签收,这样的话,这份仲裁调解书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你不执行的话,也没有什么责任要承担,仲裁庭会另外通知你开庭。
你一开始问,拒不执行仲裁调解书有什么后果,关键就是看你有没有签收,对方有没有签收,若双方都签收了,那么仲裁调解书就有了法律效力,拒不执行就要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
小结:仲裁调解书要有法律效力,必须是双方当事人都签收后。
结语千万别小看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这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拒不执行会面临法院强制执行。若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奉劝你按照仲裁调解书的规定,限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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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调解时家属没有到场签字生效吗
只与财产有关的。原则上生效。
一、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出面的,在法律视为夫妻双方的代理人。
二、如果协议明确约定,必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的,那家属不签字的,协议不生效。
三、如果与家属有特殊的关系的,则必须家属签字。如果只是财产关系的,不必家属到场。
对财产关系可以自由处分,这是合同法调整范围内的,民事调解协议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身份关系,当事人没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即使双方签订了协议,例如在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纠纷。也必须要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才能产生订立或解除身份关系的效力。例如离婚协议,即使双方签订了,也要一起到民政局,经审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手续。另外,即使签字了,双方也是可以反悔的。
民事纠纷已调解,原告却没有撤案怎么办
民事纠纷调解之后,原告却不撤诉,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调解被告不同意,可以不到场吗
民事调解,被告不同意可以不到场,但我个人觉得还是到场比较好,首先这是表示对调解人员的尊重,其次怨家宜解不宜结,没有特别大的仇恨,可以相互沟通说说各地内心的想法作为交流和沟通,各地退让一步,就能海阔天空,矛盾是能够化解的
民事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再起诉吗
民事调解后,对方不履行,是否再起诉,要看你的案件是如何结案的。
如果通过法官调解后,你与对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后,你撤诉,那么,如果对方不履行,你需要再起诉。
如果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以此制作民事调解书,那么调解书就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你当然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再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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