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债权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等。破产清算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等。
一、
破产清算债权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破产清算债权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
3.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二、
破产清算的程序是如何的
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三、
破产时债权申报期限通常是多久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