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哪些方式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哪些,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哪些方式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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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建设工程合同法律专题研究”丛书中的第三部。书中结合建设工程合同实务,以合同发展过程为线索,分析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履行以及纠纷产生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误区,并设计相关的防范措施。全书结构合理,强调理论性,着重实践性,突出新颖性。
支付结算方式有几种
支付结算方式有四种,具体如下:
1、如果是按照支付的形式来分类:支付结算方式可以分为现金与非现金结算两种方式;
2、如果是按照支付结算的位置不同:可以分为同城和异地结算还有通用结算三种方式;
3、如果按照支付结算的工具来分类:可以分为票据与非票据结算两种方式;
4、如果按照支付结算的国界来分类:可以分为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两种方式。
结算方式是经济主体之间经济往来(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权债务清算等)的款项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商品、货币资金所有权转移条件,款项支付地点、时间、条件,以及使用的结算凭证和传递程序等。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大的分类,按支付手段分,有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按地点分,有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还有特殊的异地结算——国际结算。中国1989年起实行的国内结算方式见图。
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形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或网上支付平台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在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等社会经济活动中,结算归属于交换。交换是交付商品、劳务等标的与支付货币两大对立流程的统一。在自由平等的正常主体之间,交换遵循的原则是等价和同步。同步交换,是等价交换的保证。许多情况下由于交易标的的流转验收(如商品货物的流动交接、服务劳务的转化)需要过程,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异步和分离的矛盾不可避免,而异步交换,先收受对价的一方容易违背道德和协议,破坏等价交换原则,故先支付对价的一方往往会受制于人,自陷被动、弱势的境地,承担风险。异步交换必须附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交换才能顺利完成。因此,为确保等价交换要遵循同步交换的原则,防范异步交换风险。这就要求支付货币应与交付的流程相适配,以实现同步交换。
采购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采购付款分为:
1、预付款:预付款分为全款预付后发货、预付一定比例合同生效,余款提货前付清、预付一定比例然后约定时间预付一定比例,剩余在发货前付清、预付一定比例,货到多少时间后付清尾款;
2、货到付款:货到多少时间付款、货到、票到后多少时间付款、货到、票到后支付多少比例,剩余作为质保金,多少时间后付清。在票据法上,对于汇票付款采取转帐方式还是现金方式,并无特别限制,但在银行结算制度上,对于汇票付款的方式有特别的限定。
根据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时,须在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
3、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还有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分期付款等几种。
每一种付款方式都要注意其约定的时间,双方有一方违约时都有一定的违约惩罚,承担货款的违约金,双方进行协议调解时损害国家、公共利益、违反法律以及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都会判定为调解协议无效,我们在进行货物买卖时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中的付款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以及其他的付款形式,例如易货交易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根据当地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等因素来协商确定付款的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一般工程付款方式有哪些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第三种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第四种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还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第五种,是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以及其他的付款形式,例如易货交易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根据当地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等因素来协商确定付款的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哪几种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2、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
3、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
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4、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2、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
3、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
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4、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拓展资料
贷记凭证是同城结算的一种结算方式,是付款人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贷记凭证是本市银行结算的票据,是委托自己的开户行从自己帐户上付款给对方的票据,因此是贷方。这是相对于支票的,支票是对方公司给你支票,你交到你的开户行柜面,填写进帐单,委托你的开户行到对方帐户上去收款的票据,是由收款方交到银行。
“贷记凭证”和“支票”和“电汇”的使用区别:
支票在同城用(同一交换区域)
电汇用在给异地汇款(有时也可以用于同城,成本较高)
贷记凭证是个比较宽的名称,我估计你指的是银行进帐单,有一联是作为“贷记凭证”用于交换进帐,主要是配合支票,汇票等结算凭证使用,给银行用来记账的.
关于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哪些方式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