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合法来源方式是抗辩主体需要合法,主观上经营者需为善意,客观上需来源合法。商标侵权诉讼所需材料都有商标注册证原件、身份证、被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等。
一、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合法来源
如下认定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合法来源:
1.抗辩主体需合法
在商标权侵权诉讼中,权利人的主张所针对的一般为侵权商品的生产者与经营者。对于侵权商品的生产者来说,除他人委托其加工外,大多是由于其积极实施的侵权行为才导致了诉讼的产生,并且生产者具有积极追求侵权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属于恶意范畴,故不能成为善意第三人。所以,能够主张所销售的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就只能是经营者,即商品的销售者。
2.主观上,经营者需善意
侵权经营者主观上的善意,是指侵权商品销售者主观上不知道其所经销的商品侵权,“不知道”有两种形式,即“不可能知道”与“应当知道但因疏忽大意而不知”。如果经营者明知其所销售的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而仍然销售,属于恶意,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是,如何判定经营者是“不可能知道”抑或“应当知道而因疏忽大意导致的不知”,则是实践中商标侵权案件的难点所在。
3.客观上需来源合法
来源合法,是认定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基础。在商标侵权司法实践中,一般推定经销者所销售的商品不具有合法来源。但是,此时仅仅是法律上的推定。经销者若想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则必须提供所经销的产品来源合法的证据,即经销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产品。
二、
商标侵权诉讼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侵权诉讼所需材料都有:
1.原告方自己的商标注册证原件、复印件;
2.原告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商标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和被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
5.能够证明被告方使用侵权商标数量的合同、交货单等证据。
三、
商标侵权的表现刑式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5.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的便利条件的;
7.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8.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9.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