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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嫌疑人注意事项是什么意思(律师会见嫌疑人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admin2周前168

律师会见嫌疑人注意事项主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关押场所进行确定。如果会见的是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则律师需要前往其居住的地方进行会见。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时可以录音。

一、

律师会见嫌疑人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会见嫌疑人注意事项是: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二、

律师会见是否允许录音?

  找法网提醒您,律师会见是允许录音的,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

  1.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2.会见笔录以及录音、录像、照片,不得泄露给同案被告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在辩护律师制作会见笔录的情况下,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既可以再次确认辩护律师的记载是否完整、准确地反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真实意思,又可以在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会见中的有关事项发生争执时作为客观性的证据。

三、

律师会见的时间

  律师会见的时间规定是: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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