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行政诉讼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和行政诉讼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行政诉讼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以及行政诉讼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违法的行政行为超60天的诉讼时效就合法了吗。可以执行吗
- 行政诉讼过了上诉期怎么办
- 超过法定期限还能申请行政诉讼吗
- 行政诉讼胜讼,但不执行,还能上哪里继续诉讼注意什么
- 房屋被征收方强拆,已过起诉时效,还有什么救济方法
- 行政案件过了再审期限怎么办
- 行政诉讼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诉吗
违法的行政行为超60天的诉讼时效就合法了吗。可以执行吗
程序合法,并不等于实体合法。可以执行,但申诉较麻烦而已……
行政诉讼过了上诉期怎么办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
超过法定期限还能申请行政诉讼吗
超过法定期限就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了。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只要超过了起诉期限,当事人就丧失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行政诉讼胜讼,但不执行,还能上哪里继续诉讼注意什么
行政诉讼已经胜诉,不能再继续诉讼。因为属于重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受理了也会驳回起诉。
如果被告不予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必须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是否有可执行内容。比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无效等,都是没有可执行内容的。
如果有可执行内容,申请强制执行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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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方强拆,已过起诉时效,还有什么救济方法
征地拆迁中很多老百姓在遇上补偿不合理或是违法强拆时,因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或是因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维权,等到在想要找律师维权时,往往是已经过了维权期限。
最近,凯诺律师接到过很多当事人询问拆迁维权期限的问题,在叙述过程中,他们的情况都非常的相似,就是房屋在很早之前就被拆了,期间因补偿不合理采取过上访、媒体曝光、找相关部门等多种手段寻求帮助,可是最后都不了了之了。现在又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距离房屋被拆已经过了四五年了。
对此,凯诺律师认为,法律对于时效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很多事情一旦错过起诉期限,那么便很难再通过法律维权。
那么什么是起诉期限呢?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设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解决的是行政起诉能否进入司法实体审查的问题。
征地拆迁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就是实施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因此,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一旦遇到纠纷想要提起诉讼时,只能是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一旦错过,那么法律维权的的这个途径基本上就已经结束了。下面凯诺律师就为大家来简单的讲解一下几种起诉期限的类型。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其采取的是客观行为的标准,强调“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相关部门在发的各种文件中,告知了你起诉讼期限,而且被拆迁人又知道拆迁行为也已经发生,那么就从这个时候算起,其起诉期限为6个月,被拆迁人就必须要在这6个月内提起诉讼,错过这个期限,那么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没有了。
其次,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的,根据新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对方没有告诉你起诉期限,但是被拆迁人已经知道拆迁行为已经发生的,这个时候起诉期限从知道起算起6个月内,不过这里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就是再怎么算也不能超过一年。
最后,不知道起诉期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还有一项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行政复议的期限,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如遇不合理不公平的补偿、违法拆迁的情况,被征收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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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过了再审期限怎么办
若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确有错误,并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抗诉。再审案件,生效的判决/裁定,因确有错误,再审产生途径有三。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发现。人民检察院发现。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检察建议/请求抗诉。这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才会发现成为可能。法律依据为宪法第41条/(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请结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90条、第91条、第92条、第93条。仅供参考!
行政诉讼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诉吗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高级法院再审被驳回,认为再审行政监督审判庭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枉法裁定,法官违反《法官法》的。再审被驳回的,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不予立案受理,不能向再审法院申请再审了。行政诉讼国家机关单位或国家公职人员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适格原告主体有权人起诉人指相对被侵害的人,有权起诉的人死亡(妻子、子女)也有起诉权,没有妻子或子女近亲属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权,①行政作出具体行为不动产侵权不知道被侵权20年内起诉权。②违法作出行政具体行为的国家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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