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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恐怖一些的图片犯法吗(为什么公共场所不能私自播放电影)

admin2个月前63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播放恐怖一些的图片犯法吗这个问题,为什么公共场所不能私自播放电影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父母不经过孩子同意就把照片视频上传到朋友圈和抖音里违法吗

我觉得当然是不违法,因为就没有明确的相关方面的明文法律,法都没有何来违法。

很多自由主义者认为根据产权原则,人就是自己身体的主人,对自己的身体负责。权责相等,那么人做了什么事也要承担对等的责任。不管是孩子还是成人。

人离开母体后就不再属于父母的产权,有了独立权责。但是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孩子,往往不用自己担责,通常犯了错是监护人倒霉担责。更恐怖的是比如那个杀母的孩子,一点事没有还能回去上学……

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孩子没有独立完全行为能力,他们的很多权利都是在监护人手里的。既然成年人要为孩子担责,当然也有权力决定他们的照片肖像等等。

当然,尊重孩子,如果孩子不喜欢父母这样做,那就不要做。

个人理解,不懂法律术语专业,请指正。

穿日军军装在抗日遗址拍照是违法行为吗

面对极端民族主义的狂热以及滥用《治安条例》行政拘留公民行为我不能不站出来讲几句理性公正的话。直到今天我还没有看到法律界人士出来讲一句话。不能不说这是多么地悲哀。

首先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旅游或纪念地穿日军军服拍照违法的相关条文。更何况这些日军军服是什么人提供给游客的?《治安条例》中寻衅滋事条例强扣在游客头上属牵强附会的滥用职权!在纪念地穿日军军服拍照只属于不严肃的过失行为。并不违法。它只是对民族尊严的认识问题。属于道德范畴。如果连这种行为都要扣上政治帽子滥施司法拘留权的话,那叫践踏法律!那不是我们走上全面依法治国的初衷。

社会在进步,而我们一些地方却在倒退!无限上纲,乱扣帽子,乱打棍子。把本来一个意识上的过错!(穿日军服拍照是旅游经济乱象丛生的一种行为)硬当成违法来将拍照者行政拘留15天,与法于规站不住脚。提出批评并劝阻出租日军军服租赁经营者是正确的措施。

我们国家总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美国人拿国旗图案做成衣服穿都是自由的。也没见他就不爱国啊。但愿这起"军服照"事件能得到一个启示!依法治国不是滥用权力!更不是违法行政的借口。任性非法拘留公民是对国家《宪法》的亵渎。

再次感谢头条邀请!也希望相关审核部门客观,理性允许我的发言刋登以便于全民参予大讨论。为我们全面走向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作出自己的贡献!

在网络上侮辱他人属于犯罪吗

就拿许可馨公然辱国辱民的事件说,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是具有人身权利的,而人身权利包括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是不容许非法侵犯的,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要承提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网络上辱骂别人是不是犯法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互联网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所以说,在网上辱骂他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按侮辱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许可馨大张旗鼓的公然辱骂自己的祖国和同胞,您觉得她构不构成侮辱罪?

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让犯人生不如死,慢慢折磨死去

古代刑法及其残酷,尤其是针对女人的刑法,更是变本加厉。

女子在古代社会本就地位低下,因此如有作奸犯科,等待她们的刑法当真是生不如死,在这里就讲几个典型的刑法。

拶刑

喜欢看古装戏的朋友对这个刑法应该非常熟悉,其实就是用一种夹子夹住女犯的手指,然后两个衙役向不同方向一拉,瞬间女犯手指血流如注,疼痛钻心。

拶刑又叫拶指,女人如果受了此刑,双手基本上就算是废了,在那个桑农为生的社会,就算是有幸出狱,也基本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但拶刑还算是轻的,接下来的刑法才真的叫做生不如死。

杖刑

很好理解,就是屁股挨板子的刑法,但是用到女人身上,便有了新花样。

古代有明文规定,女人挨板子必须“去衣受杖”,就是当众脱光,然后挨打。

具体的过程就是先贴出告示,告知百姓,某时某地,有女子接受杖刑。

杖刑之前,受刑女子便被脱去下衣,在众人面前,名曰“亮臀”,在受刑完毕后血次呼啦的,还要抬到外面给人看,名曰“卖肉”。

极尽凌辱之能事,很多女子受了此刑当场碰壁而死。

骑木驴

这个刑法是针对奸情杀夫的女人,撮合奸情的女性也算。比如《水浒传》里,潘金莲被武松宰了算是便宜了,撮合奸情的王婆可惨了,就受的骑木驴之刑。

骑木驴,具体说来,就是有一根横着的木桩,上面有一根超长的木柱,具体有长呢?

这么说吧,受刑的时候一般是用绳子把女子吊到半空中,然后将刑具上的木柱对准其下体后,松开绳子,木柱深入身体,“自口鼻穿出”,算算有多长?

最恐怖的是,受刑女子“常数日方气绝”,这是一种怎样的煎熬?

幽闭

不要以为是关小黑屋,事实上的幽闭可不是关起来这么简单。

该刑法也是针对淫乱罪名的女人,虽然可能不会像骑木驴那般死去,但也是生不如死。

具体的施刑方法也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不停的捶打女犯的下腹部,最终导致其子宫脱垂,终生再难婚娶生产。

古代的刑法严酷至极,尤以对女子的刑法最为可怖,看了这些,是不是觉得生在新社会是多么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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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共场所不能私自播放电影

为什么公共场所不能私自播放电影?

这个问题,国务院《电影管理条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

大意是:电影放映单位,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许可证,放映的片子必须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必须由正规的版权许可手续,放映外国影片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等等。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会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之所以要这样规定,主要是放映电影是群体性的文化活动,如果不进行必要的规范,很可能在内容方方面面失去控制,造成恶劣的不良影响(例如播放未经审批的邪教、色情、血腥、煽动暴乱、反政府等等内容),或者引起各种不必要的纠纷。

所以说,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千万不要随意在公共场合播放影片,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放电影

未经他人允许偷偷录音并公布于众违法吗

我觉得公布孩子的人更可恨、还说为了孩子好、你说面对这样的局面、孩子长大了、渐渐知道这样的事、心里多扭曲、拿孩子来说事的男人不是好东西、加上偷偷录音、这种人阴险、可恨死了

拿刀吓人犯法吗

犯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拿刀吓唬人属于持凶器恐吓他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持凶器恐吓他人应当认定为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所以拿刀吓唬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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