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不养孩子,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和工资是什么关系呢?这是很多人离婚后需要清楚知道的一点。123律师网为您的回答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抚养费工资有什么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儿童保育费用的数额可以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第八条护理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第九条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其财产可以用于抵减儿童保育费用。
第十一条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儿童年满十八周岁。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托儿费。
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应当承担必要的护理费,其父母有支付能力: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仍在学校学习;(3)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因此,抚养费的支付应按工资比例计算。当然,这只是法律规定,双方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这对孩子的抚养也很重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123律师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