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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就业歧视有哪些类型(我国的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哪些类型)

admin3个月前134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常见的就业歧视有哪些类型和我国的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哪些类型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常见的就业歧视有哪些类型以及我国的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哪些类型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就业歧视新规定

1、一、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2、二、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三、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4、四、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5、五、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6、六、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二、反就业歧视的范围包括

1.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户籍

《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2.年龄、身高、身体状况、家庭条件

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了不得因年龄、身高、身体状况、家庭条件实施就业歧视。

地域歧视在中国有着较长的历史,许多劳动者都曾在就业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地域歧视,比如被拒绝录用。去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也出现了歧视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劳动者的情况。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第四条第(十六)款规定:“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多次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的平等就业权,并催生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等专门规定,可以说为特殊群体积极推动实现自身平等就业权提供了示范。该意见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对学历歧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中。

与学历歧视类似,涉及院校和学习方式的歧视,也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系紧密。

8.退役士兵、戒毒康复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什么是歧视员工

1、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2、中国劳动者在就业的过程中碰到的主要歧视表现

四、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名言

平等或许是一种权利,需要力量使它变为现实。

五、女性就业歧视原因及对策建议

1、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是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社会结构中的性别歧视。

2、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应该以家庭为重,对于女性的职业发展和能力存在偏见和刻板印象。

3、社会结构中,工作时间长、强度高的职位更多地掌握在男性手中,这使得女性职业发展受到限制。

4、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包括:改变社会传统观念,让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中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严厉打击雇主的性别歧视行为;加强女性职业培训和教育,提升女性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六、法律对歧视的定义

法律对歧视的定义是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信仰、民族出生地、财产状况、社会地位、身体特征等理由而给予的差别对待。这种行为是违反道德和法律的,并且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避免使用任何形式的歧视来对待他人。

七、违反劳动法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哪里起诉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就业歧视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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