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假多少天一共188天,其中包含正常产假98天、奖励产假90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育一个就享受15天的假期,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一、
江西省产假多少天
江西省产假一般为188天。《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
休产假的工资怎么算
产假有工资拿。找法网提醒,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如下方式计算:
1.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
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怎么处理
产假期间劳动者被违法解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