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刑事案件中,提出申诉的主体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刑事案件中,提出申诉的主体的知识,包括刑事申诉立案规定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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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流程和注意哪些
、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
2、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和法律适用的审查。
3、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或是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
刑事申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一些呢。
第一、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第二、申诉难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呢也应当受理。这个呢我在这里就不详细展开。
第三、申诉人对于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影响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四、对刑事案件申诉呢是有次数限制的,一般来讲呢只有一次。
第五、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呢应当予以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立案。
第六、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诉的,可采取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予以驳回。
第七、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过审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立案。
刑事案件证人可不可申诉
刑事案件证人是不可以申诉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刑事申诉立案规定
规定如下。
刑事案件的申诉案,法院立案庭接受材料后,就要转到审监庭或者其它的庭,经审查后决定是否重新审理。
2、立案庭只是案件受理,不进行案件的审理。申诉不一定必须要有新的证据。有新的证据最好,如果没有,就从原审判决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看看有没有问题,比如证据有没有不真实的、全案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和量刑是否适当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内容是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犯罪。”“你指控的人不具备作案时间。”,“你控告的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你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查到相应证据”等等。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以申诉为借口到司法机关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
(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委托他人申诉的要有委托书等。
(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二、刑事申诉的时效
刑事诉讼法中对申诉案件没有规定申诉时效,那么申诉案件要不要规定时效限制?如果规定时效限制,申诉时效期间应从何时起算,期间多长比较合适?
由于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没有规定申诉时效,有的当事人在法院判决或检察院作出决定多年后才到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于原来的证据已时过境迁,很多案件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仍难以查清,结果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
那么规定刑事申诉时效是否意味着就剥夺了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回答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1、规定申诉时效并非是限制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而是对当事人的申诉权利明确化、具体化,更加有利于检察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和调查,使真正的错案能够得到纠正,正确的判决和决定能够得到维持。
2、规定申诉时效,可以使当事人更加及时有效地行使申诉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申诉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说明当事人已放弃了这一权利。当然如果由于意志以外的其他原因使当事人不能行使申诉权利的,可视为申诉时效的中断,申诉时效从意志以外的其他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3、规定申诉时效可以使检察机关更加有效地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彻底查清案件事实。随着时间的流失,人的记忆会淡漠,有的人还会去世,现场会改变它原有的状态,视听资料会丧失它原有的效果等等,这些会给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带来诸多困难,而且时间越长证据的客观性丧失越多,困难就越大。
认为,规定两年的申诉时效期对于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来说是比较合理的,有利于检察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充分行使其申诉权利。
你知道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联系和区别吗
申诉和申请再审都是司法程序中的诉讼程序,但是它们的性质和目的有所不同。
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联系:
申诉和申请再审都是针对已经作出的法律裁决进行的上诉行为,都是对原判决进行重审、变更、撤销的手段。
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
1.提起申诉的条件和适用范围不同
申诉是针对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某些特定情形下的判决或裁定作出的救济程序,一般提出申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申诉期限、适格主体、申诉理由等。
申请再审是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案的行为,适用范围较广。但是提起申请再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存在大是误判的事实或证据等。
2.受理的法院不同
申诉需要上诉到高一级法院处理,一般为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需要上诉到同一级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处理,例如申请再审一审民事案件,需要申请再审到二审民事法院进行审理。
3.申请结果不同
申诉的结果一般包括: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裁定变更或撤销原判决、驳回申诉。
申请再审的结果一般为:再审改判、再审维持原判决、再审驳回等。
总体来说,申诉是救济性程序,主要针对刑事案件和部分民事案件,提起申诉的条件较为严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申请再审是一种正当程序,主要适用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适用范围较广,但需要满足更严格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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