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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以民事诉讼的形式受理行政诉讼的案件,违法吗
- 罚款交了,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 对市公安机关复议不服,应该向法院还是检查院起诉起诉有期限吗
- 行政诉讼胜诉,赔偿如何落实
- 行政复议决定书已下达,诉讼期间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以民事诉讼的形式受理行政诉讼的案件,违法吗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并不是排斥关系,诉权如何行使应当由当事人决定,因此,不违法。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程序上实质区别
行政诉讼有严格的期限限制,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实质区别。可以肯定认为,行政诉讼的期限较短,直接起诉的一般期限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不利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保护。
如何判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对计算起诉期限至关重要。行政诉讼法及《行诉法适用解释》对最长保护期限及特殊情况下的起诉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时起诉期限的计算。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的起算期间均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情形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肯定认为,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无效的民事行为、行政行为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如何实质判断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般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行政诉讼是因管理关系,即不是平等关系形成的诉讼。但是,我们不能认为行政机关的采购办公用品的行为也是行政诉讼,采购办公用品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职权。
以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判断是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应当是最重要的标志。当前,各地在拆迁活动中为什么敢于先拆了再说,不服可以告我,就是混淆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多数情形下,行政关机并没有强拆的决定权。先拆了再说,被拆除人行政诉讼时,即使确认行政违法,一般情形下,也不恢复原状,先拆了建筑的土地使用权归于拆迁人,受损害的人只能取得金钱赔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足以支付赔偿金。
如果允许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没有职权的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行为行使民事诉讼,结果可能完全不一样。允许恢复原状是民事法律责任之一,以上述拆了再说为例,相关没有职权的行政机关可能得不偿失。
本悟空回答的结论诉权应当由当事人选择,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由当事人决定。当一个事实行为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职权,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一方是行政机关就认为是行政诉讼,从而排斥对方的民事诉讼权利。罚款交了,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应当按照处罚要求的时间交纳罚款。法院不会明确规定必须先交罚款再受理的。如果处罚要求交纳罚款的时间较长,也可以先起诉,后交纳罚款。《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市公安机关复议不服,应该向法院还是检查院起诉起诉有期限吗
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5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2、《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综上除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提起行政诉讼的以外,相关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时,可以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最初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胜诉,赔偿如何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决定书已下达,诉讼期间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你们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逾期不履行复议决定,你们应当及时向复议机关反映情况,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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