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行政赔偿争议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另外,这一诉讼案件不收费,当事人无需交纳诉讼费。
一、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请求赔偿的时效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
二、行政赔偿诉讼收费吗
行政赔偿诉讼不收费。提醒,如果受害者对赔偿纠纷问题上,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为自己争取权益,此时则需要缴纳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三、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祖师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