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材料有: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总产权复印件1份;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产权测量报告;申请书1份;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等等。
一、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
二、土地使用证的分类: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二) 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办理人的相关资料和土地使用的相关资料,当事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应当遵守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另外,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还需要交纳相关的土地使用税和工本费及印花税等,需要当事人提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