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强制法复议和诉讼期限,行政强制措施申请复议时间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和诉讼期限:复议期限为六十日,自行政相对人知道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诉讼期间一般为六个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强制措施已经作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决定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