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订财产协议内容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的方式等。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公证。
一、
夫妻签订财产协议内容怎么写
夫妻签订财产协议内容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
2.双方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的方式;
5.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等等。
二、
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公证。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不申请公证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