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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吗(劳动仲裁败诉上法院一审赢的机率有多大)

admin2个月前617

大家好,可以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劳动仲裁败诉上法院一审赢的机率有多大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可以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吗和劳动仲裁败诉上法院一审赢的机率有多大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签了劳务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 劳动仲裁赢了,单位不服,现起诉到法院,诉前调解我要接受吗
  3. 劳动仲裁败诉上法院一审赢的机率有多大
  4. 老板拖欠工资上法院起诉管用吗
  5. 如果过了申请劳动仲裁的1年期限,还可以起诉吗
  6. 遭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应该了解哪些维权渠道
  7.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签了劳务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没必要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赢了,单位不服,现起诉到法院,诉前调解我要接受吗

劳动仲裁赢了,单位不服现在起诉到法院,诉前调解我要接受吗?不管是你还是单位,调解的时间都不是在诉前,而是在开庭前。如果属于庭前调解,这是法院办理民事案件时通常的做法,如果能够在庭前调解解决的,就不一定再开庭,这有利缓和双方的矛盾,同时也有利于问题得到更快解决。

至于庭前是否要进行调解,一般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如果法院认为没有调解的必要也可以直接开庭,或者是开庭前任何一方有调解的意愿,另一方也同意调解,法院才会组织调解,只要一方不愿意调解,一般法院都不会组织调解。我今年因为一个车祸的官司,本来责任划分非常明确,赔偿的金额范畴也非常的明确,我是打算由法院组织进行调解的,但是被告律师为了多挣钱,当事人又不太懂得法律,所以律师说同意调解,当事人就说同意调解,律师说不同意调解,当事人也就说不调解,所以律师的意见非常重要,最后我们也就没有走庭前调解这个过程,而是直接开庭后由法院判决解决。

从你这个案件中,劳动仲裁你胜诉了,但是用人单位不同意,这些都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且很多用人单位都有法务部,即使被告律师不想继续打这个官司,但是老板说要继续打,律师也只有继续打下去,有的老板还给律师承诺,打赢了官司给予多少奖励等,但是对于很多违法事实比较明确的官司,许多律师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但是端了了老板的饭碗,其实也只能听从老板的指示,明知不可为,也还要做一番挣扎。

你这个案件的焦点,主要还是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按照你的描述,其实你的主要诉求是两个,补发拖欠的工资,给予经济赔偿。仲裁庭支持你的请求,我想仲裁庭的仲裁员大家都是专业打劳动官司的,一般情况下仲裁庭支持,到了法院法官的支持的概率都比较高。是否能得到法官支持,关键是你提出的诉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如果仲裁庭的裁决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一般法院也会给予支持。所以在组织庭前调解时,其实也和开庭差不多,都是在法官的主持之下,各自陈述自己的要求,法律依据等,在这种情况下接受庭前调解也是必要的,这不但给法官面子,也给了用人单位面子。

当然在组织庭前调解时,同样需要展现的自己的自信,要展现自己的证据,如果赔偿这10万元的证据是充分的,用人单位没有更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只给5万元,那调解时法官也会给予一定的调解意见。根据我的经验,估计你是要求的经济赔偿金,而用人单位只同意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这两者之间正好在金额上相差一倍。而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判断的标准就是是否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协商一致等,这个界限有时很模糊,有时又是非常清晰,只要你能举证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那肯定是需要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在庭前调解时,这个观点同样是可以坚持的。

如果法官的庭前调解时,能够支持你的观点,而用人单位拿不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坚持只给予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但相比之下你的证据更充分,法官的在调解过程中明显更赞同你的观点,如果在做通单位代理人工作的情况下,这种调解就是比较成功的。庭前调整并不是双方妥协的过程,同样是需要证据来说话,当然如果是你本人希望妥协,法官是不会干涉的。

综上所述,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劳动仲裁时你胜诉了,并不代表在一审法院庭审以后你就能百分之百的胜诉,但胜诉的几率还是比较高的。用人单位起诉以后,要求庭前调解,我想调解不会影响你自己的主张和权力,只是增加了一次大家协商调解的机会,调解达不成协议,法院同样可以通过开庭审理以后进行判决,对于判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申请上诉,我想这些都是过程,既然已经决定了打官司,每一个过程都是需要去珍惜和参与的,还是先参加调解看看吧。

劳动仲裁败诉上法院一审赢的机率有多大

法院一审是否能胜诉,不能简单的机率问题,关健是要看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相应的证据支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都可以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至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还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对方能否举证来推反当事人的主张等情况来分析,是不确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板拖欠工资上法院起诉管用吗

没必要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如果过了申请劳动仲裁的1年期限,还可以起诉吗

没必要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遭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应该了解哪些维权渠道

假设一个前题,遭遇劳动纠纷,要么是双方对于要达成一致的问题(比如工资、待遇、工伤、离职等);要么是用人单位“强势压人”,或者劳动者有点蛮不讲理!否则的话,就不可能存在纠纷。

既然出现纠纷,就说明双方是无法达成一致的,这个时候需要第三方来出面协调!我们所设立的第三方,是不会洞察一切,可以在没人告知的情况下,主动去发现存在的纠纷,主动去帮你解决纠纷;这就需要继续解决问题的一方,主动去告知第三方,寻求第三方的帮助。

那么,这个所谓的第三方是谁?如何才能让第三方为你出面协调解决?且听我一一到来!

一、找用工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一般属于社会和劳动人事保障局所属的一个下属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兼顾老动仲裁的职能。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或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如果你举报证据不足,可能会查了白查!如果你有一丁点证据证明你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劳动投诉诉求会被劳动检查大队受理,并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你觉的不公平,你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进一步申诉!这个时候,你需要律师,也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否则,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三、如果前两个程序仍没有让你满意,你可以通过上访,先找区县一级;然后市、省,甚至中央!不过,一般的劳动纠纷,不至于让你费这么大的劲去瞎折腾。除非你就是一个较真的人,像《秋菊打官司》电影里的主人公那样,你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过值不值,你自己看着办!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你好,我从事劳动争议工作十余年,遇到过很多员工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在很多朋友都知道被迫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如果实际去操作,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可能很多朋友都说不上来。

说到被迫离职,很多人肯定会告诉《劳动合同法》上哪几条,不过仅仅说这些,非常空洞,也没办法知道实际操作中的套路和要注意的问题。所以我们在这里就不再直接搬法律条款了,而是围绕劳动合同中的情形,来说说哪些情况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形,实际操作应该如何做?

一、最常见的就是调岗

岗位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之一。

1、调岗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和流程,才是合法调岗:

(1)原则上工资不变;(2)提前进行张贴通知公示或告知员工;(3)调岗不能有侮辱性、惩罚性(比如动不动就让员工去扫厕所就具有惩罚性质);(4)公司调岗的证据理由必须充分。

2、这些情况属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1)岗位还在,不让员工到岗工作;(2)不让员工正常打卡上班;(3)带有惩罚性、侮辱性的调岗。

二、公司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

部分人会把克扣工资与降薪弄混。克扣工资是你的工资是3000元,公司这个月无故扣500元,但下个月还是按3000元的工资算;而降薪,是工资由3000降低到2500元,并且以后都是这样。(by头条号打听生活)降薪需要在发生后一个月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默认。但无故克扣工资,公司一定违法。

三、变更工作地点。

一、合法搬迁,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本区(街道、乡镇)内搬迁,不影响上下班的;(2)市内搬迁,但能合理解决员工的吃、住、行的问题;(3)公司提前张贴公示告知了员工。

二、跨市、跨省,是必须要经过员工同意的,否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些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XX市或者XX省,这种是无效的(by头条号打听生活),真到搬迁的时候,还得看实际情形来确定。

四、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这个不用多说就知道了,自己查询下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就能知道公司是否有缴纳社保。

针对以上四点,要搜集哪些证据?

一、调岗:公司的调岗通知书、劳动合同、能证明岗位的其他证据。

二、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工资条、工资银行转账流水等,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一定要有相应的事实。

三、变更工作地点:公司的搬迁通知,如果公司没发通知,在搬迁前也基本都能知道。

四、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合同、社保系统查询的清单。如果没缴纳,那么社保清单里就是空的。

如何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对应的有效证据要准备好,口头的不算,要形成书面的或产生事实的,且有公司痕迹的证据,不能是简单的打印表格。

二、向公司发通知函,《关于XXX因为XX公司XXXXXXXX而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函》,快递单上要写清楚内部文件的全部名称,在封口后拍照留证,等公司收到后,保留好快递的寄送记录。

三、带上劳动合同、对应的证据、快递的函的证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正常走流程。

最关键的一点,申请被迫离职,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否则劳动关系被解除里,还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得不偿失!一定要多查资料多咨询。

总而言之,在这一块不要太冲动,一定要沉稳,确保万无一失再去进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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