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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签了劳动合同,干了几天不想干了想马上走人可以吗
- 国家有没有规定上班没满一年不能辞职
- 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半了。怎么办?
- 公司如果要求签一年合同,我三个月不做应该怎样辞职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直没有续签,超过一年,现在想辞职不干了,能够得到什么补偿
- 签了3年合同,刚干了一年,想离职,会不会有违约金啊
- 签了2年合同,才过了一年,想离职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干了几天不想干了想马上走人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要和单位协商一致
国家有没有规定上班没满一年不能辞职
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半了。怎么办?
公司为什么没给你签劳动合同?
原来某些用人单位巧用人不签劳动合同,随意把人解雇,到时候就说,我们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可不是这样说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是双向的行动。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恭喜你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已经在公司一年半了,你也就不用着急与公司签劳动合同。
因为签与不签劳动合同,你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也就是长期工了。
公司不可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辞退你,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期限。
不知你的劳动报酬如何?
公司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一年半不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资。
公司输了,你赢了,偷着乐吧。
公司可能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资,这就意味着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你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话,你说我不在这公司干了,也就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公司违法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公司出具解除或者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公司把你“开了”,一切不管,你要依法维权。
1.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反映。
2.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必要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将公司告上法庭。
公司如果要求签一年合同,我三个月不做应该怎样辞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直没有续签,超过一年,现在想辞职不干了,能够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续签合同继续用工满一年,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一、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主张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指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二、因未签合同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规定范畴,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三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签了3年合同,刚干了一年,想离职,会不会有违约金啊
1、离职要正常办离职手续。提前一月书面申请辞职,找公司领导签字,如批准就可以办离职手续了。2、至于违约金要看你们合同里是怎么定的了?有下列情况就要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注:培训费以发票为准。
签了2年合同,才过了一年,想离职怎么办
1.请确认,是你不签合同,还是公司不给你签劳动合同?
2.入职一个月内,单位有义务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追着劳动者签,劳动者不签,后果是劳动者回家,并且没有经济补偿;
3.如果是单位不给签,给一个月缓冲时间,第二个月开始到第十二个月,每个月是要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4.如果过了1年,可以视为劳动者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你说的,你可以随时离职,你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的特别解除权,因为单位没有给你交社保,并且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5.关于双倍工资的第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是1年的时效。时效的起算从你和单位接触劳动关系的次日开始。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要求一共11个月的第二倍工资,通常赔偿双倍工资的时候,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及补偿金、社会保险等等。
6.劳动争议可以协商和调解,也可以不协商调解。但是要求必须先仲裁,所以你先去申请仲裁。谁主张谁举证,但是有的证据是单位管理的,由单位提供。
7.请向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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