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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法条(民法里的继承和刑法里的继承)

admin2周前432

大家好,关于法定继承的法条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民法里的继承和刑法里的继承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遗产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几代以后无条件归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所有
  2. 什么是绝产继承
  3. 民法里的继承和刑法里的继承

遗产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几代以后无条件归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所有

您好!

题主提的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但确实很现实。

关于家庭财产的继承,虽然在相关规定(现行《继承法》、明年起实施的《民法典》)中说的很“清楚”,但是有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就是继承人的边界问题——字面上说的很清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这很容易理解,属于直系亲属)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从现实中,实施起来会延伸出很多情况。可以这样理解:继承权,可以“无限”延伸。

所以回到题主的问题,结论就是:肯定不一定。

直系亲属的范围

在解答题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定义一下什么叫“直系亲属”。

在我国《民法典》中,没有就什么叫“直系亲属”做出解释。

按照之前的有关定义,假如以自我为原点,向上延伸,就是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向下延伸,就是自己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这里所谈的父母、子女等,包括了“养”(如养子女、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例如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直系亲属可以直白的理解为:从上到下有生育和养育关系的人。如果有配偶的话,配偶也计算在内。

遗产,一定会被直系亲属继承么?

肯定不一定。

用不着“几代”,我们先列举一个两代的例子:独生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这里不讨论遗嘱继承,仅仅说说法定继承。

父母的遗产,一定会被他们的独生子女全部继承么?拿父亲遗产举例。

假设父亲去世之前,爷爷或者奶奶还在世,而且父亲是多兄弟姐妹:

父亲去世之后,爷爷奶奶是父亲的直系亲属,子女、配偶也是。这时候,父亲的财产中一部分被爷爷奶奶分走了。

等到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他们的子女又是直系亲属,就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而这其中,遗产包括了父亲留下来的部分,直系亲属包括了父亲的兄弟姐妹。

结论就是:叔叔伯伯并非父亲的直系亲属,但是合法的分走了父亲的遗产。

这就回到了开篇给出的结论:继承权,可以“无限”延伸——最后甚至可以延伸到跟自家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人身上。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再把上面的例子延伸一下:

假设叔叔去世了。

父亲的遗产就会被叔叔的孩子继承。

如果叔叔的孩子离婚呢?父亲的财产就可能会被叔叔孩子的配偶分走。

如果叔叔孩子的前配偶又再婚了、生孩子了呢?

……

人们可能会说:哪有这么多“如果”?

没有什么不可能,现实发生类似的事情太多了。并非夸大,而是事实。

所以,要确保能在身后把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或者完全给到想给的人,只能通过遗嘱的方式。

什么是绝产继承

就是没有立遗嘱,又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继承为绝户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民法里的继承和刑法里的继承

民法中的继承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在继承关系中,死亡自然人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遗留遗产的死亡自然人是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取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或死者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叫做继承权。继承的法律后果,是对死亡自然人遗产的再分配,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有权接受该项遗产的继承人所有。继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人们从死者承受的不仅有财产权利,而且还有身份上的权利,即包括财产继承和身份继承(主要在古代社会,在当代绝大多数国家已无身份继承)。身份继承系由一定的人承袭死者特殊身份。如继承王位,继承家长身份,即所谓宗祧继承、户主继承等;后者是指在现代社会,人们从死者承受的只能是财产权利。所以这种继承的特点仅指财产继承,继承关系的客体仅限为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法定继承的效力要低于遗嘱继承的效力。如果有遗嘱继承,就应该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则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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