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那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合同中的发票条款应如何约定?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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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领导要求在我谈妥的销售合同上签他的名字,我该拒绝吗?
1、看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2、合同盖章生效。签谁名字次要的
3、销售最大的价值是什么你要搞明白,客户只认你,老板也得对你另眼相看。
合同中的发票条款应如何约定?
一般公司的合同是由法务来进行拟定和审核的,但是有些涉及到财务的问题可能也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参与其中。财务和法务一般是各司其职,各守其位。
财务对于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审视,主要是从涉税的事项、结算的条款、内控的要求以及特殊的事项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涉及到发票的相关条款,主要可以考虑以下一些方面:
发票的类型和提供的时间具体提供的发票是什么类型,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涉及到的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涉及到是否能够抵扣的问题。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取得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抵扣,需要予以明确。
同时需要能够明确约定合同的税率。有时候当后期的情况发生变化的时候,可以就税率问题进行补充协商。有时候对于不同的项目,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税率,能分开的要分开。对于一个项目,不同的合作方式,核算形式,都可能涉及到不同的税率,也需要注意。
对于提供发票的时间,也需要明确。这一方面可能涉及到企业本身的增值税抵扣或者缴纳增值税问题,另一方面也可能涉及到后期的付款或者回款问题,所以需要控制好时间节点。
2.注意“价”和“税”的问题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需要予以明确。这是双方对于总价和税费承担的一个再次确认,同时也避免后期出现税率变化时,产生扯皮现象。
3.违约责任合同中也需要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比如当无法及时提供发票,提供发票违规等情况所产生的责任由谁承担。在涉及到合同违约条款的时候,如果有相关数字的,财务人员可以多留一份心,看看相关的金额、比例、时间定得是否符合逻辑。之前有公司,因为违约责任中的赔偿比例定得太高,导致产生了大额的赔偿,所以,对于有数字比例的,要特别关注。
总的来说,财务更多关注的是合同中涉及到的财税细节,包括财、税、款、票等问题,更多关注当中的财务和税务风险。
什么是到达合同,它与装运合同的区别
到达合同的条款包含到岸价和装运合同条款离岸价在风险上有区别!到达合同多了运输风险,需方是在到达口岸上验货,装运合同是在离岸口岸上验货,装运合同是凭船长签单就可上交单结算,到达合同结算是凭客户签的提单交单结算,这就是二个合同的区别!
合同前后条款的约定价款相互矛盾,以哪个条款为准
但在发招标文件时,又注明本清单量为估算量,可按正负15%以外的工程量按时调整。
一个施工单位中标后,中标合同前面条款约定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调整,但合同后面的补充条款中又注明不许调整,合同本身前后矛盾,以哪个条款为准?这个问题其实是合同本身前后有矛盾,以哪个条款为准的问题。通常施工合同均约定合同的解释顺序,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也在其中,当合同结束前一顺序本身有矛盾时,应根据后一顺序的内容进行解释。因招标文件允许调整,投标中标后,应是以该合同后面约定的可调整条款为准。
关于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那些,合同中的发票条款应如何约定?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