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妻子出轨,丈夫以此为把柄,与妻子联手趁机向第三者勒索钱财。7年后,犯罪嫌疑人李被移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湖北随州人。1999年,他和妻子齐来到武进区工作。2000年正月的一天,李偶然打开妻子的挎包,发现挎包里有未用过的避孕套。当时他并不在意。几天后,李发现包里的避孕套不见了!
“我们最近没有夫妻生活。避孕套呢?”李问他的妻子,与此同时,他在他的包里发现了一张陌生男人的照片。“和这个人有关系吗?你今天一定要说清楚!”面对丈夫的逼问,齐知道自己瞒不住,于是说了实话。
原来照片中的男子姓陈,武进人,年近六十。齐通过一个叫杜X的男人认识了他,男女关系不公平。李生气了,心想,打骂也没用。他已经戴上了“绿帽子”,所以最好让陈某放点“血”来弥补他的“损失”。这个想法产生后,李和他的妻子把它付诸行动。
“我丈夫知道我们。你想公开还是私下?”齐给打电话,给她1.5万元的经济补偿金,意思是“打官司”。由于担心丑闻会被披露,陈某承诺私下解决此事。他让李和妻子一起去南京找杜X解决这件事。
当天,在南京火车站附近的玄武湖,李某、齐某、陈某、杜X商量决定,由陈某支付齐某1万元私人费用。但是陈某身上只有8000元,所以他写了一份2000元的债务。陈某结束了这件事,但他没想到自己掉进了一个无底洞。
几天后,他接到李的电话,“借我1000块钱”。无奈,借给李1000元。李尝到了其中的甜头,愿意放弃,然后他提出,“我想去广州工作,借我1500块。”。知道自己错了的陈某拿出了1500元。不仅如此,李还恶毒地说了一句“你不把钱拿出来,就砍掉你孙子的手”。
2001年10月的一天,忍无可忍的陈某终于向警方报案。不久,李和他的妻子被警方逮捕。然而,由于证据不足,李和他的妻子在被刑事拘留15天后获释。武进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可疑之处,向公安局发出立案通知书。同年,李夫妇被列为网络逃犯。2004年,齐被警方逮捕并判刑。
据祁说,她被杜X诱惑,被美容院的洗头女转而卖淫。与杜X发生关系后,她被介绍到吴兴、陈某等地从事卖淫谋生。其中,陈某是最接近的。为了方便,还多次帮齐搬家,还多次帮他付清房租。这段感情持续了两年左右。即使在陈某被勒索后,两人仍有联系。今年6月26日,李在家乡被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通讯记者万州日报记者童《江南时报》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