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什么程序(从严治警十条措施)

admin2个月前634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什么程序和从严治警十条措施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什么程序以及从严治警十条措施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2021年违建拆除的合法流程
  2. 从严治警十条措施
  3.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是对是错
  4. 医保行政复议流程
  5. 取缔是行政处罚还是强制措施
  6. 公安机关强制带离的话需要什么程序
  7. 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什么内容?

2021年违建拆除的合法流程

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相关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前,应先对涉案的建筑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实,证据确凿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即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二、作出行政决定后:由于建筑一旦拆除便难以恢复的特性,且拆除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对建筑的拆除要谨慎,故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违法建筑建设人自行拆除。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催告违法建筑建设人履行义务,即相关部门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应履行催告程序。且违法建筑建设人收到催告书后具有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并进行记录、复核。

三、最后,可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行政机关在履行完上述程序后,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催告,违法建筑建设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最后一步便是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从严治警十条措施

从严治警十条禁令

1.

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

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

3.

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出花钱,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4.

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违反规定新设津补贴、资金项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是对是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的表述正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医保行政复议流程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部分人认为行政复议、诉讼举证责任应该倒置,企业无需提供证据,这是错误观念。有力的证据可以帮你更快更好的解决行政纠纷。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取缔是行政处罚还是强制措施

取缔应当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原因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前提是相对人存在明确的违法行为,处罚是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制裁,其本身是一种结论性的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终局性”特征。

公安机关强制带离的话需要什么程序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此项权利。如强制传唤与讯问,公安机关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其到一定场所,并进行讯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2款);强行约束,公安机关对那些对本人有危险或对他人有威胁的醉酒人,强行约束到酒醒。强行带离现场,如公安机关将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2款)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还有如隔离治疗等(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予以隔离治疗)。

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什么内容?

一、立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二、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当事人认为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办案人员认为自己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三、核审: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核审完毕,办案机构应将案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四、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二)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三)对公民处以三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上述第(三)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后,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五、处理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行政处罚、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六、行政处罚的执行:处罚决定作出并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的期限。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65dd21b04c65c3e6.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