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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二审不开庭(什么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只裁定)

admin1周前737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人们逐渐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审理吗?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在什么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审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在什么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二、

二审不开庭审理等于书面审理吗

  (一)不开庭审理不是指书面审理。

  (二)不开庭审理又叫径行判决,径行判决是指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全部事实核实后,认为不需要开庭的,直接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

  采用径行裁判的方式审理的上诉案件仅限于以下几种: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做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裁判认为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三)径行判决与书面审理的区别在于:径行判决同时要进行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同样要核对案件事实;而书面审理则是不开庭、不调查、不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只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即直接作出裁判。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三、

刑事诉讼法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自诉人上诉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如果涉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并且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等人的意见。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在什么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审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在什么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审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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