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谁通知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专人保护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谁通知和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专人保护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保证人身安全什么意思
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行动自由、住宅、人格、名誉等安全。
狭义范畴:如刑法上人身安全的本义,是作为自然人的身体本身的安全。
法律定义:人身权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合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
扩展资料:
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的一个法律保护伞,将施暴人阻拦在“够不着”受害人的地方,预防家暴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多数为女性家暴受害者,也有男性家暴受害者,还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的一个法律保护伞,等于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的一道无形的“隔离墙”,将施暴人阻拦在“够不着”受害人的地方,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暴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
保护令申请人中既有家庭成员,也有同居者;除了女性,还有男性,也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既有家暴受害者自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也有家暴受害者住所地的妇联等单位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还有社会组织协助申请人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监督当事人遵守保护令的规定,及时制止当事人违反保护令的行为;二是对当事人违反保护令的行为进行处罚。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自己申请复议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专人保护吗
有专人保护。因为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判定后,法院会指定公安机关或者保安机构为被保护人提供保护。此外,如果被保护人有特殊要求或者需要额外的保护措施,那么法院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派专人进行保护。可以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必须有专人进行保护,以保障被保护人的人身安全。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是为了保护受到侵害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而制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保护人在保护期内再次遭受侵害,那么保护力度将会更加强化。因此,当受到人身侵害威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获得有效保护。
保护申请表。怎么填写
1、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受害人本人,在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受害人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村委会、居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代受害人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2、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
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者单位;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4)有证据表明曾经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可能。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可以由受害人近亲属、其他相关组织、国家机关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等。
5、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怎么写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户籍XXX,暂住XXX,联系方式XXX(写清基本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和暂住地址)。
被申请人:同申请人信息的格式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3、禁止被申请人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什么样的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什么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什么是个人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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