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来多长时间内抵扣有效期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 收购发票的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增值税发票认证后跨月能抵扣吗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来多长时间内抵扣有效期
- 发票认证当月认证,可以抵扣上月吗
- 超过一年的专票还能抵扣吗
- 2021年开具的进项发票认证期限
- 开给别人的发票对方超过了抵扣期没抵扣怎么办
收购发票的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收购发票的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2号公告指的是开具日期为2013年8月1日(不含)之前的,符合抵扣时限等抵扣条件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虽然,财税[2013]37号通知在有关衔接政策中未就此部分抵扣凭证单独进行规定,但依据政策衔接原则,这部分抵扣凭证在抵扣时限内仍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认证后跨月能抵扣吗
可以。
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36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库存商品也就多。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金,同时也会有相应多的库存商品。本月进项有留抵,账务不必作多交增值税处理,仅是账务的处理的话.则不用处理进项税。
扩展资料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来多长时间内抵扣有效期
现在没有期限限制了,只要是真实有效的,多长时间内都可以抵扣。
从最开始的的180天内,到后来的360天内,再到现在的无限期抵扣,可以看出国家在放管服改革中的力度和决心。
但是还是建议符合条件后尽快抵扣,避免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
发票认证当月认证,可以抵扣上月吗
发票认证当月认证不可以抵扣上月,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但是,当月的发票不一定要当月进行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延长至360日,360日以内可以认证抵扣。
超过一年的专票还能抵扣吗
超过一年不能抵扣,专票有效期为一年
2021年开具的进项发票认证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的最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企业取得的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2021年开具的进项发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认证的时间。不再执行不得超过360天的规定。
开给别人的发票对方超过了抵扣期没抵扣怎么办
没有特殊理由的,由对方负责造成的损失。符合延期抵扣的,由对方向税局申请抵扣。符合退货处理的,由对方向税局申请开具红票,税局批准后你方根据开具红票申请表开具红票冲抵。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期限是指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抵扣。对于超过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方式,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一、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三、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规定,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2、《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3、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4、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5、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来多长时间内抵扣有效期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