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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是否属于共同犯罪行为(寻衅滋事是否属于共同犯罪活动)

admin2个月前585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寻衅滋事是否属于共同犯罪行为,寻衅滋事是否属于共同犯罪活动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律师信息姓名赵建立性别:男,执业证号:暂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机构信息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H526306308律师事务所主任朱仲明,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5397091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佳隆国际大厦1308-09室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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