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民法典对赠与的规定及解释)

admin1个月前495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以及民法典对赠与的规定及解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民法典对赠与的规定及解释
  2. 法律上赠与的东西或财产!可以随时收回吗问下谢谢

民法典对赠与的规定及解释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上赠与的东西或财产!可以随时收回吗问下谢谢

如果是无条件的赠与并且赠与财产已经转移是不可以收回的,除非对方有以下行为: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是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没有履行义务,可以收回赠与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九条赠与人责任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附义务赠与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的法定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OK,关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和民法典对赠与的规定及解释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5ac3482ef81a135a.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