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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准备算犯罪吗,犯罪预备算犯罪吗

admin2周前179

犯罪预备算犯罪吗

一、犯罪预备的概述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犯罪形态。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特征:

1.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

2. 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应当是合法的,其性质和范围要依预备行为与犯罪的对应状态来判断。

3. 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但若没有行为人的预备行为,犯罪便无法着手或者难以着手。

二、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如已经实行过实行行为,则是犯罪未遂;如尚未实行过实行行为,则是犯罪预备。

三、是否算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知,对于预备犯,也以构成犯罪处理,且因其在危害程度上不及既遂犯,故处罚相对既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免除处罚,必须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如需更详尽的信息,可查阅此方面的权威法律文献。

四、实践中如何处理

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属于犯罪预备以及预备犯的刑事责任,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要以《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具体规定为准。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去综合分析:1. 主观上是否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2. 客观上是否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准备工作。如果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应立即停止其预备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没有出现不利于被告人的变化情形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出现了不利于被告人的变化情形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虽然犯罪预备并未真正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其已经具备了实施犯罪的准备工作,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已经形成,因此应认定为犯罪。在实践中处理这类案件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既要考虑预备行为本身的情况,也要考虑其是否有继续实施犯罪的意图,同时还要考虑社会的反应和评价。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秩序,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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