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以及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效吗伪造遗嘱的会丧失继承权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 民法典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
- 写假遗嘱犯法吗
-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
- 法律,被继承人可立遗嘱,剥夺不信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 遗嘱可以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吗
- 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效吗伪造遗嘱的会丧失继承权吗
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当然不是。以下情况即使手里有遗嘱也继承不到财产:
一是,遗嘱本身未成立。
二是,新遗嘱改变手里的遗嘱。
三是,持有人丧失继承资格了(比如,杀害或伤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
四是,被继承人把财产卖了,用实际行动改变了遗嘱。
五是,持有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六是,被继承人搞错了书写遗嘱时把别人财产当成自己的了。
民法典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周岁或精神病患者)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如夫妻共有、国家集体财产或别人财产)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保留特留份(如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九)遗产中的分配的财产大于或等于实际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写假遗嘱犯法吗
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答案是不一定。
伪造遗嘱的后果,大体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也就是最常见的一种,伪造的遗嘱为他人质疑,经鉴定遗嘱属于伪造,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伪造的遗嘱无效,由法庭训诫或罚款,涉及的遗产酌情少分。但具体少分还是不少分,少分多少,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对方当事人可以尽量主张,争取法官的支持。
第二种情况,伪造的遗嘱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以取消伪造者的继承份额。
至于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我国继承法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属于情节严重。由此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第三种情况,伪造的遗嘱无人质疑并产生效力,当事人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以上回答供参考。
法律,被继承人可立遗嘱,剥夺不信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可以通过遗嘱或者遗赠的方式决定由谁来继承财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可以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吗
您好!
这个问题恐怕不能这么提。
在订立遗嘱过程中,如果订立人去世时有未成年子女,那么遗嘱中必须要为其留有份额。
这里从两个方面,对题主问题做一个说明: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范围关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机构,而且这些人与自己是否是亲属都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在最新《民法典》中,关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有这样一条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未成年子女即属于这类“双无人员”。假如订立遗嘱的时候存在此类人员,就要在遗嘱中写明。
并没有办法预知去世的时候孩子是否成年,怎么办?我们先举个例子:
假定订立人本意是指定自己的爱人作为唯一的继承人。但是,现在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如果按照上面的规定,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其实解决起来不难:做一个有条件的遗嘱即可。我们给出一个示例(仅做意思上的表达,严谨的表述方式不能是这样):
本人去世之后,个人的合法财产全部由配偶继承。如果本人去世时,儿子还没成年,上述财产,改由如下分配方式:配偶80%,儿子20%。这样的话,就可以兼顾两种情况。
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效吗伪造遗嘱的会丧失继承权吗
自书遗嘱是有效的。但最大的难点在于,死无对证了,一张纸又不会说话,它怎么证明自己是真的?别迷信笔迹签订。只告诉你一句话:一切皆有可能。
至于说伪造遗嘱后果如何?如果告诉你无任何后果,你信吗?法庭上信口雌黄胡说八道的,即使甄别出真伪了,有被处罚的吗?没有!犯罪无成本。尤其这类争夺遗产继承的民事官司。要都说实话,都讲理还打什么官司。很多诉讼本来就是建立在谎言之上。靠的就是胡搅蛮缠贼咬一口。咬到了就赚了,咬不到就算了。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和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效吗伪造遗嘱的会丧失继承权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