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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否可以由公司继承给个人(姐姐结了婚户口一直在家里是否可以分到家产)

admin3个月前499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遗产是否可以由公司继承给个人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遗产是否可以由公司继承给个人以及姐姐结了婚户口一直在家里是否可以分到家产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有权继承
  2. 遗嘱写明继承全部财产了,订立遗嘱后获得的财产怎样继承
  3. 孩子身亡财产由谁继承
  4. 姐姐结了婚户口一直在家里是否可以分到家产

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有权继承

如果父母对房屋享有完全权利,过户行为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过户行为是有效的。

过户后,房屋权利归受赠子女。

父母去世后,该房屋不属于遗产。且房产证已在一子女名下。其他子女已经没有权利分割了。

1、老人在世时对其名下房产的处分是其基本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2、遗产没有共有的说法。

除非房屋首次登记在老人名下时,子女父母都在世,而房产过户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过世之后的。那么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人单方面指定给子女的,只能处分其个人份额,对剩余份额其他子女可以提出异议。扩展资料继承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

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写明继承全部财产了,订立遗嘱后获得的财产怎样继承

全部财产应包括房子,土地等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和存款,现金,黄金等。如果遗嘱写明这全部财产有你继承,且这是有效遗嘱,那么,你可分别按照不动产,动产,存款的情况,到县(市,区)不动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到银行办理存款变更过户手续或取出存款。去办手续时,必须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你和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遗嘱书等相关证件资料。

孩子身亡财产由谁继承

如果父母对房屋享有完全权利,过户行为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过户行为是有效的。

过户后,房屋权利归受赠子女。

父母去世后,该房屋不属于遗产。且房产证已在一子女名下。其他子女已经没有权利分割了。

1、老人在世时对其名下房产的处分是其基本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2、遗产没有共有的说法。

除非房屋首次登记在老人名下时,子女父母都在世,而房产过户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过世之后的。那么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人单方面指定给子女的,只能处分其个人份额,对剩余份额其他子女可以提出异议。扩展资料继承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

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姐姐结了婚户口一直在家里是否可以分到家产

农村现在要逐步城镇化,自己家盖的房子也会有房本,有些农村已经拿到了房本。买房你出了18万,你姐当初只是象征性的给了3000,房子显然应该是你的。

不太了解你姐是什么性格,正常情况下,当姐姐的一般不会跟弟弟去争什么,你姐当初给3000多半只是象征性的帮家里忙,并没有想分家产或者占有房屋。不过,你想防患于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

个人建议,你可以这样处理:

过年时,直接包3000块钱,趁给孩子红包时,给你姐,就说:“爸妈说,你这有孩子要养,花销比较大,当初盖房子从你这儿拿了3000,正好手头有,还是你拿着多给侄子侄女买点好吃的。”农村下房本时,直接下到你名下。以后房子就是你的。如果下到你父母名下,你父母过世后,直系亲属是有权分遗产的。既然你现在考虑这事,就把事做踏实了,也可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至于家里的地,家里的地是国家的,多少人就会分多少地,你姐姐在户口本上,国家就会给分一份地,如果你姐姐户口调走了,下次调整耕地时,你家里的地会减少。所以,家里地是没什么分歧的。

其实,农村的家庭,家里有姐姐的,一般弟弟是比较有福气的。姐姐多数属于无私奉献型的,对父母很是孝顺。你姐姐每年给父母压岁钱,也说明你姐姐心里是有父母的

所以,建议你对你姐姐的孩子好点,时不时买点好吃的好玩的,以后父母不在了,你姐姐就是这个世界上跟你关系最亲的人了。

遗产是否可以由公司继承给个人和姐姐结了婚户口一直在家里是否可以分到家产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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