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包括分居,那么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呢?让我们通过123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
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署的夫妻分居协议;
3.一方发给另一方的分居文件或双方之间的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双方因感情而分居的事实;
4.证人证言,但由于证人往往与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且离婚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一般不采用单独的证人证言,必须结合其他证据确定分居事实。
《婚姻法》规定六种情况,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是: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配偶;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长期不住在同一个地方。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离”?
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异地居住的地理意义上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不履行义务而分居。当然,如果异地居住的夫妻不和睦,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前提是有夫妻不和睦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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