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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包括哪些条件(劳动合同变更的处理原则)

admin3个月前511

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是订立劳动合同依据法律法规已被修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等。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一、

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如下: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二、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形式

  找法网提醒您,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劳动者岗位需求的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可避免。

三、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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